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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14-022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12日下午在义乌市福田路99号海洋酒店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方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议案表决,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均可行使表决权。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数167,383.2928万股,占总股份数272,160.7088万股的61.50%。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经统计投票结果,议案审议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67,382.8928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99%;0股反对;0.4万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67,359.4628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99%;23.43万股反对;0.4万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167,382.8928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99%;0股反对;0.4万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67,382.8928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99%;0股反对;0.4万股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67,359.8628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99%;23.43万股反对;0股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67,383.2928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及提请授权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167,383.2928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人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67,383.2928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167,383.2928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义西国际生产资料市场配套项目的议案。

      (167,383.2928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的议案。

      (167,383.2928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12个月内拟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不超过50亿元的议案。

      (167,383.2928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五水共治捐款1000万元议案。

      (167,383.2928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选举金方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67,383.2928万股同意,超出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1/2,得票排位1位);

      2、选举朱旻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67,383.2928万股同意,超出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1/2,得票排位2位);

      3、选举吴波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67,383.2928万股同意,超出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1/2,得票排位3位);

      4、选举李承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67,383.2928万股同意,超出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1/2,得票排位4位);

      5、选举鲍江钱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67,383.2928万股同意,超出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1/2,得票排位5位);

      6、选举汪一兵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67,383.2928万股同意,超出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1/2,得票排位6位)。

      十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荆林波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7,383.2928万股同意,超出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1/2,得票排位1位);

      2、选举黄速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7,383.2928万股同意,超出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1/2,得票排位2位);

      3、选举刘志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7,383.2928万股同意,超出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1/2,得票排位3位)。

      十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1、选举黄帆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167,383.2928万股同意,超出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1/2,得票排位1位);

      2、选举陈明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167,383.2928万股同意,超出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1/2,得票排位2位)。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14-023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5月12日下午3:30在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写字楼18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朱旻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金方平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黄速建因公无法出席,委托独立董事荆林波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金方平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金方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朱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 金方平

      委员: 朱旻、黄速建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速建

      委员:荆林波、吴波成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志远

      委员:黄速建、李承群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荆林波

      委员:刘志远、鲍江钱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朱旻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

      1、杨剑峰、赵建军、胡衍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贾军花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3、赵笛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

      1、鲍江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许杭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以董事长为首的经营班子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三)款相关规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为首的经营班子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有权决定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总资产2.5%的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对外投资、对内投资(包括工程项目、固定资产建造、更新改造等)、委托经营、受托经营、承包、租赁、委托理财等事项。本项议案授权事项于本届董事会任职期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一次董事会聘任高管人员的有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朱旻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剑峰先生、赵建军先生、胡衍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鲍江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贾军花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聘任赵笛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经审查,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了法定的程序,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以上人员的聘任决定。

      独立董事:黄速建、荆林波 、刘志远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2:

      一、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朱旻:男,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6年8月至1997年12月任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1997年12月至1998年6月任义乌市人民法院法官,1998年6月至2003年10月任市府办秘书科副科长,2003年10月至2005年7月任市府办行政法规科科长,2005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义乌市政府市府办党组成员、法制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12月至2011年8月任义乌市后宅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2011年8月至2014年1月任义乌市后宅街道党工委书记,2014年1月至今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4年5月12日起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杨剑峰:男,1967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9年8月至2004年12月任义乌建行下属企业建设工程开发公司经理,2005年1月至2007年7月任义乌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基建办主任、项目建设部经理,并兼任国际商贸城三期市场建设办综合部经理、主任助理,2007年7月至2009年5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鲍江钱:男,1963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5年12月至2009年5月历任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管理部经理,200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秘。

      赵建军:男,1967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4年10月至2001年9月历任义乌市化工轻工建筑材料公司出纳、会计、财务科长、董事、党支部副书记;2001年10月至2009年5月历任义乌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支部委员、总经理助理;2009年5月至2014年2月义乌小商品城恒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胡衍虎:男,1964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4年至2009年5月历任公司发展部经理,市场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市场部经理、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2009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贾军花:女,1974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3年12月起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办公室文员、业务主管、证券部业务主管、会展中心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银都酒店副总经理、商城宾馆副总经理、总经理、银都酒店总经理。2009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赵笛芳:女,1972年7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1994年8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市场开发服务总公司财务部经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二、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许杭:男,1973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7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证券部业务主管、投资证券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14-02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5月12日下午3:30在义乌市福田路105号公司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黄一杭主持,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的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黄一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