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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公告编号:2014-027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现场会议于2014年5月12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及下午13:00-15:00。

    2、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645,750,15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80.21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1,386,531,9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7.5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1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259,218,25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2.63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杨毓先生、李风春女士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魏克俭先生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蒋学工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夏令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645,618,02999.9951,8250.0080,3000.01通过

    (二)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645,617,52999.996,0000.00126,6250.01通过

    (三)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645,617,52999.996,0000.00126,6250.01通过

    (四)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645,617,52999.996,0000.00126,6250.01通过

    (五)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 287,459,469.0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541,649,075.37 元。

    201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051,876,1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61,556,284.65元;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645,617,52999.9937,0000.0095,6250.01通过

    (六)审议《公司201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70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645,617,52999.996,0000.00126,6250.01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向中粮财务有限公司申请10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517,085,62999.976,0000.00126,6250.03通过

    (八)审议《关于补充披露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517,085,62999.976,0000.00126,6250.03通过

    (九)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5万元,审计人员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645,617,52999.996,0000.00126,6250.01通过

    (十)审议《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4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645,617,52999.996,0000.00126,6250.01通过

    (十一)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645,617,52999.996,0000.00126,6250.01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中粮屯河放弃来宝农业公司51%股权优先购买权和管理权的议案》;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517,085,62999.9798,2250.0234,4000.01通过

    第七项、第八项、第十二项议案,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新疆思拓律师事务所周茹律师、温晓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意见认为:公司二0一三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