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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4- 053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特别提示:

      1、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关于提请增加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支付收购诚意金的议案》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同时开通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15:00至2014年5月13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9名,代表股份164,989,2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7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22,209,2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42,779,9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5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4,962,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2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4,962,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2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4,962,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2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962,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2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64,962,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2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4,962,0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2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易对方,张静女士系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卫平配偶。因此,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张静女士作为关联方予以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08,405,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56,557,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监事津贴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962,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2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962,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2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962,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2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989,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962,0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2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支付收购诚意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989,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文泽雄、杨威两名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