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2013年年报
暨恢复上市申请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2013年年报
暨恢复上市申请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2014-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金 泰 公告编号:2014-021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2013年年报
暨恢复上市申请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的《关于对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暨恢复上市申请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4]0405号),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2条、第14.2.14条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事项作出解释和说明及提供补充材料,以书面形式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投资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4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之日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在此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间不计入上述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十个交易日。
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