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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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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增资协议事项的
    补充公告
    2014-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2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增资协议事项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股份”)于2014年5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1),现就公告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一、标的公司的情况

      公司拟增资的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和投资”或“标的公司”)于2013年1月25日在深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兴办生物医药产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顾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限制)。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资产状况良好。

      二、本次增资的情况

      本次增资前,公司对标的公司的资产和运营状况进行充分的考察和分析,与交易对手方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普医疗”)、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股份”)进行了深入的磋商,最终达成协议。根据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以及对标的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价值的判断,交易各方约定按标的公司股份溢价约10%的价格,由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即公司出资3000万元,其中2727.27万元计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其余272.73万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金。

      特此公告。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3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3日9: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静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168,847,0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35%。

      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文静;

      同意168,847,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振平;

      同意168,847,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传志;

      同意168,847,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 强;

      同意168,847,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相武;

      同意168,847,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韩邦友;

      同意168,847,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个人简历见公司2014年4月23日和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董事、监事候选人简介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2.1独立董事候选人宿玉海;

      同意168,847,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2独立董事候选人申子瑜;

      同意168,847,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3独立董事候选人赵 耀。

      同意168,847,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个人简历见公司2014年4月23日和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董事、监事候选人简介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3.1监事候选人徐新荣;

      同意168,847,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2监事候选人周治卫。

      同意168,847,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在最近二年内没有担任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监事会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个人简历见公司2014年4月23日和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董事、监事候选人简介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847,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孙凯律师和陈静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2014年5月14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4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5月13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文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文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申子瑜先生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刘文静女士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如下:

      刘文静女士: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李振平先生: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申子瑜先生: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选举宿玉海先生、刘文静女士、赵耀先生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宿玉海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如下:

      宿玉海先生: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刘文静女士: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赵 耀先生: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选举赵耀先生、孙传志先生、宿玉海先生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赵耀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如下:

      赵 耀先生: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孙传志先生: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宿玉海先生: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选举宿玉海先生、刘文静女士、赵耀先生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宿玉海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如下:

      宿玉海先生: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刘文静女士: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赵 耀先生: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传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吴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Ho Weng Fatt先生为公司营销总监,聘任孙传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韩邦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永臣先生为公司发展总监,聘任曹元和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杨志勇先生为公司研发总监,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如下:

      总经理孙传志先生: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副总经理吴强先生: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营销总监Ho Weng Fatt先生: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财务总监孙传志先生: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秘书韩邦友先生: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发展总监张永臣先生: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总工程师曹元和先生: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研发总监杨志勇先生: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韩邦友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3-7480108

      传 真:0533-7480085

      电子邮箱:hby866@sohu.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区清田路21号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关于聘任审计部部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蓓蓓女士为公司审计部部长,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赵敏女士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3-7480108

      传 真:0533-7480085

      电子邮箱:lanfanzhaomin@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区清田路21号

      特此公告。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简历

      刘文静女士,1971年10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毕业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纺织机械专业,获学士学位,2009年10月毕业于长江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目前就读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中共党员。中共临淄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淄博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胶乳制品分技术委员会委员,荣获建国60年影响山东60位女企业家、建国60年影响山东60位新鲁商、淄博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振兴淄博五一劳动奖章。临朐县年度经济人物、潍坊市十大巾帼创业新星和2012蓬莱—未来之星称号。曾任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办主管、淄博蓝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经营部部长、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朗晖石油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蓝帆(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朗晖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蓝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蓝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Blue Sail (USA) Corporation董事、Omni International Corp.董事。

      刘文静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4%的股份,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振平先生,1956年8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政工师。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塑料助剂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中国增塑剂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合成树脂供销协会副理事长;《增塑剂》期刊编委会副主任。多次被评为淄博市优秀企业家、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淄博市劳模,现担任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淄博蓝帆商贸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朗晖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朗晖石油化学有限公司董事、蓝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蓝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Blue Sail (USA) Corporation董事、Omni International Corp.董事。

      李振平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3.69%的股份,持有本公司股份797,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申子瑜先生,1964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毕业于西安医科大学医学系,获学士学位。2006年获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学硕士学位。1987年至1996年在卫生部医政司工作,1996年至2009年在北京医院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从事临床检验与研究,2010年至2012年8月在卫生部医政司工作。2012年12月至今在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社会兼职情况:中华医学会检验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检验医学杂志》副总编辑、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临床应用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分会副理事长,中国输血协会常务理事。曾任亚太地区检验医学委员会(APFCB)通讯委员会主席、国际临床化学与检验医学委员会(IFCC)参考范围委员会委员。申子瑜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申子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宿玉海先生,1964年9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金融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投资研究所所长,兼任山东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临商银行独立董事,山东省高等学校第五批中青年学术骨干、山东省金融学泰山学者科研团队学术骨干,山东省干部教育名师、第六届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山东省委讲师团成员、山东省委组织部“名师送教”专家组成员。宿玉海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宿玉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赵耀先生,1970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先后担任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山东省内部控制咨询专家组成员,山东省会计准则咨询专家组成员,现为山东理工大学会计系主任,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瑞丰高分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耀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赵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孙传志先生,1970年1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2年毕业于华东工学院,机械设备专业,获学士学位;2009-2011年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学习,获得MPAcc会计专业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曾任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淄博蓝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同时兼任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青岛朗晖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山东朗晖石油化学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蓝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董事、蓝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孙传志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79%的股份,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吴强先生,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淄博蓝帆商贸有限公司董事。

      吴强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79%的股份,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Ho Weng Fatt先生,1963年3月生,马来西亚籍,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伦敦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在马来西亚Wembley橡胶工厂任营销经理,马来西亚Berhad Latex Partners任执行董事,泰国Omnigrace任销售董事,泰国Meditrade任CEO等,现任本公司营销总监,兼任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蓝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Ho Weng Fatt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韩邦友先生,1965年8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质检中心主任、企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任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山东朗晖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监事、蓝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韩邦友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9%的股份,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永臣先生,1977年9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六西格玛黑带大师。曾任淄博蓝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部长、车间主任、六西格玛办公室主任兼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发展总监。

      张永臣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曹元和先生,1966年8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车间生产技术副主任、主任、生产技术部部长。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曹元和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92%的股份,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杨志勇先生,1973年12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具有15年化工领域研发经验,历任实验员、实验室主任、研发中心主任、研发经理等职。组织了多元醇酯、环氧增塑剂、水性聚氨酯涂饰剂、丁苯胶乳等行业相关原材料的研制生产。现任本公司研发总监。

      杨志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孙蓓蓓女士,1983年6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公司会计核算部会计、主管职务,现任公司审计部部长。

      孙蓓蓓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形。

      赵敏女士,1986年3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在公司六西格玛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行政后勤部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赵敏女士已经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培训班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赵敏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5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14年5月13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徐新荣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徐新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本届监事会一致。徐新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徐新荣先生,1957年8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助理工程师。曾任淄博电风扇厂科长、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科长。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徐新荣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1%的股份,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6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

      2014年度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16:30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和山东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14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www.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

      出席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司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孙传志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韩邦友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