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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中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4-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嘉实中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921号文批准。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金融地产;

    网上现金发行认购代码:512643;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2640。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6月6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4年6月4日至2014年6月6日,网下现金认购为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6月6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6月6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

    6、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网下股票认购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包括30家券商(详见本公告“九(三)3、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7、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金融地产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金融地产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8、本基金以认购份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认购费用,认购费率或认购佣金不高于认购份额的5%。

    9、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0,000份以上(含50,000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中证金融地产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10、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2、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3、销售网点(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直销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主动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基金管理人及发售代理机构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务。

    14、本公告仅对“嘉实中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5月16日《上海证券报》的“嘉实中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5、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6、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营业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发售代理机构咨询。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18、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 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85712266,或者全国统一客户热线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19、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名单,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经有关部门认可后,由基金管理人公告。本基金上市后,未登记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投资者只能进行本基金份额的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者需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交易,须指定交易或转指定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0、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22、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23、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在份额交收成功之前不得卖出和赎回;即在目前结算规则下,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T日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T+1日不得卖出和赎回,T+1日交收成功后T+2日可卖出和赎回。因此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业务的代理机构若发生交收违约,将导致投资者不能及时、足额获得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投资者的利益可能受到影响。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一、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嘉实中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金融地产;

    网上现金发行认购代码:512643;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2640。

    (二)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的认购份额面值、认购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初始面值发售。

    (五)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

    (六)标的指数及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金融地产指数。

    (七)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八)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九)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65183880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客服电话400-8888-108

    2、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

    4、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3722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s.ecitic.com客服电话95558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65183880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客服电话400-8888-108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联系人李清怡
    电话(021)54033888传真(021)54030294
    网址www.sywg.com客服电话(021)962505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客服电话4008888666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客服电话400-8888-888

    (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联系人雷宇钦
    电话(0591)38507679传真(021)38565955
    网址http://www.xyzq.com.cn客服电话95562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客服电话4008888111、95565

    (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深圳市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24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深圳市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24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传真025-51863323(南京)0755-82492962(深圳)
    网址www.htsc.com.cn客服电话95597

    (10)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89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客服电话400-818-8118

    (1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传真(0591)87383610
    网址www.hfzq.com.cn客服电话(0591)96326

    (下转B10版)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