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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大地虚假陈述案获法院受理
    26股民索赔465万
    2014-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莉雯 ○编辑 邱江

      

      在一系列刑事裁定尘埃落定之后,绿大地又因涉嫌虚假陈述而遭投资者索赔。绿大地今日发布公告称,5月15日,公司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原告26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

      绿大地可谓麻烦不断。早在2010年3月18日,绿大地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一年后的3月,绿大地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已被公安机关逮捕。公告一出,绿大地股价暴跌。12月2日,云南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对绿大地公司、何学葵等人作出刑事判决。2012年1月31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认为原审法院对欺诈发行股票罪部分量刑偏轻。同年3月29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发回重审。

      去年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绿大地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罚金1040万元。在法定上诉期内,何学葵等五名被告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同年4月,绿大地公告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时至今日,绿大地公告称,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原告共计26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公司就前述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民事诉讼案件共计26件,索赔总标的额为464.54万元。

      公司表示,目前,民事诉讼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参加诉讼,并依法按照规定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无独有偶。汉王科技日前也披露,公司在今年3月19日至5月13日期间已累计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43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材料,上述43起案件涉及起诉金额逾八百万元。

      明细来看,中国证监会去年12月向汉王科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中小投资者集体维权提供了重要支撑。彼时,经监管部门查明,汉王科技与汉王信息在2009年8月至2012年3月期间一直构成关联关系且期间发生了关联交易,但汉王科技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0年半年度报告》、《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半年度报告》中均未披露其与汉王信息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行为,监管部门责令汉王科技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公司警告,同时处以30万元罚款。证监会同时对汉王科技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迎建和张学军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上述43名原告即是以公司受到行政处罚为条件,向法院诉请判决公司承担其股票投资损失及其他相关经济损失,索赔金额共计约867.07万元(其中有6名原告起诉公司和公司董事长,涉及金额约185.09万元)。

      汉王科技表示,案件尚处于审理初期,所有案件的证据交换以及庭审程序尚未进行,在此情况下,公司对案件的赔偿概率以及最终的赔偿范围暂时无法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