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4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76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0,006,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56,007,8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4年5月2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1*****296 | 胡士法 |
2 | 00*****258 | 胡品龙 |
3 | 01*****632 | 胡士勤 |
4 | 00*****370 | 胡士勇 |
5 | 01*****181 | 胡士清 |
6 | 01*****968 | 朱大勇 |
7 | 08*****349 | 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5月26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公积金转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7,030,000 | 72.52% | 26,109,000 | 113,139,000 | 72.52% |
3、其他内资持股 | 87,030,000 | 72.52% | 26,109,000 | 113,139,000 | 72.52%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69,750,000 | 58.12% | 20,925,000 | 90,675,000 | 58.12%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7,280,000 | 14.40% | 5,184,000 | 22,464,000 | 14.4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976,000 | 27.48% | 9,892,800 | 42,868,800 | 27.48% |
1、人民币普通股 | 32,976,000 | 27.48% | 9,892,800 | 42,868,800 | 27.48% |
三、股份总数 | 120,006,000 | 100% | 36,001,800 | 156,007,800 | 100.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56,007,8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31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 1118号
咨询联系人:蒋祖超
咨询电话:0510-80629685
传真电话:0510-80629683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5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香港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甲方”)于2013年12月10日与法国科派斯公司(以下简称“COPEX”或“乙方”)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甲乙双方拟共同出资设立MH Recycling HK CO.,Ltd(中文名称:香港再生设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分别持股50%。上述事宜公司已在公司《2013年度报告》中披露。近日,经国内及香港有关政府部门批准,香港公司已经完成注册。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名称:MH Recycling HK CO.,Ltd(中文名称:香港再生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4104室;
3、注册资本:100万港币;
4、注册日期:2014 年5月9日;
5、公司注册证书编号:2094748;
6、商业登记证号:63322437-000-05-14-5。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