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江淮动力 公告编号:2014-029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广大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3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22日15:00至2014年5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9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东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具体议案为:
1、《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公司201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公司章程修正案》,本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9、《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10、《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其他自然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出席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帐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帐户卡、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通讯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4003
传 真:0515-88881816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14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须在2014年5月22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代码:360816。
(3)投票简称:江动投票。
(4)在投票当日,“江动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对应的申报价格为100元。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申报价格 |
100 | 总议案 | 100 |
1 |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1.00 |
2 |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3 |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
4 |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
5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
6 | 关于公司201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
8 | 公司章程修正案 | 8.00 |
9 |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 9.00 |
10 | 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
③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④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⑤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⑥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22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晋 张玮敏
联系电话:(0515) 88881908
联系传真:(0515) 88881816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请自理食宿及交通费用。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力。
序号 | 议 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2 |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4 |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6 | 《关于公司201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7 | 《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8 | 《公司章程修正案》 | |||
9 |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 |||
10 | 《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附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权限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项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如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任何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上述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江淮动力 公告编号:2014-030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新疆东银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银能源)签署的《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明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12-040号公告)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1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之内容: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明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鑫煤炭)100%股权转让方东银能源承诺,若明鑫煤炭2013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8,000万元、2014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9,000万元、2015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9,000万元,转让方承诺以现金补足利润差额,并在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明鑫煤炭;明鑫煤炭2013年度净利润为35,258,864.74元,未实现业绩承诺。
截至2014年5月20日,明鑫煤炭收到东银能源支付的2013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44,741,135.26元。至此,东银能源对明鑫煤炭2013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履行完毕。
明鑫煤炭收到的2013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拟计入资本公积,对公司利润无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公司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