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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第二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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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9

      债券代码:126016 债券简称:08宝钢债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20日下午14:50在上海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218,324,27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80.2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89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10,873,02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7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戴志浩先生担任会议主席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序号 议案内容赞成票数(股)赞成比例%反对票数(股)反对比例%弃权票数(股)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
    1.01激励计划的目的1321477605099.9730983120.024499120.01
    1.02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321477605099.9730983120.024499120.01
    1.03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总量1321477605099.9731048120.024434120.01
    1.0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禁售期、解锁期及限售规定1321477605099.9730983120.024499120.01
    1.0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1321477605099.9730983120.024499120.01
    1.0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1321477605099.9734496120.03986120.00001
    1.07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和解锁安排1321475615099.9730983120.024698120.01
    1.08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1321475615099.9730983120.024698120.01
    1.09激励计划的审核、授予程序及解锁程序1321475615099.9730983120.024698120.01
    1.10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1321475615099.9730983120.024698120.01
    1.11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1321475615099.9730983120.024698120.01
    1.12授予、解锁或回购注销的调整原则1321475615099.9730983120.024698120.01
    2《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

    2.01激励计划的目的1321488315099.9730684110.023727130.01
    2.02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321488315099.9730627110.023784130.01
    2.03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总量1321488315099.9730627110.023784130.01
    2.0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禁售期、解锁期及限售规定1321489755099.9730627110.023640130.01
    2.0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1321489755099.9730627110.023640130.01
    2.0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1321489755099.9730732110.023535130.01
    2.07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和解锁安排1321489755099.9730627110.023640130.01
    2.08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1321489755099.9730627110.023640130.01
    2.09激励计划的审核、授予程序及解锁程序1321489755099.9730627110.023640130.01
    2.10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1321489755099.9730627110.023640130.01
    2.11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1321489755099.9730627110.023640130.01
    2.12授予、解锁或回购注销的调整原则1321489755099.9730627110.023640130.01
    2.13授权事项1321489755099.9730627110.023640130.01
    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管理暂行办法》1321476066299.9730627110.025009010.01
    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1321476066299.9730627110.025009010.01
    5关于增选监事的议案1321483436299.9729426110.025473010.01

    上述议案中,第1项《<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和第2项《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余理平律师和李红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