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4-033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4年5月22日上午10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200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9,897.13万元,利息收入8,862.45万元,合计28,759.58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59%。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就该事项发表了保荐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034号《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4-034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9,897.13万元,利息收入8,862.45万元,合计28,759.58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59%,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09]1351号文《关于核准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09年12月15日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7,629,2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20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3,055,222,996.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5,223,001.35元,募集股款净额为人民币2,999,999,995.45元,上述资金于2009年12月23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305号验资报告。
二、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三方协议签署情况
自2009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分别与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银行南京鼓楼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南京汉中路支行、华夏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就此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4年5月13日,本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本公司专户中,其中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通知存单的方式存放,具体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2014年5月13日余额 | |||
募集资金余额 | 利息收入 | 合计 |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银行南京鼓楼支行 | 553458228234 | 408.21 | 23.77 | 431.98 |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南京鼓楼支行 | 320006621018170055183 | 0 | 180.86 | 180.86 | |
华夏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 4131200001819100110631 | 0 | 130.74 | 130.74 | |
通知存款 |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南京鼓楼支行 | 320006621608500005614-00532621 | 3,308.40 | 1,691.60 | 5,000.00 |
华夏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 10350000001010054 | 775.05 | 2,906.95 | 3,682.00 | |
华夏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 10350000001023937 | 15,274.06 | 2,725.94 | 18,000.00 | |
定期存款 | 中国银行南京鼓楼支行 | 485858235213 | 131.41 | 868.59 | 1,000.00 |
华夏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 10350000000908499 | 0 | 334.00 | 334.00 | |
合计 | 19,897.13 | 8,862.45 | 28,759.58 |
3、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00,0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投资项目投入总额280,035.77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现金超过项目部分的19,964.23万元根据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于2010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4年5月13日,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实际投入募集资金260,132.70万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9,903.07万元,另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手续费5.94万元,获取利息收入8,862.45万元,则截至2014年5月13日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利息收入)共计28,759.58万元,占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9.5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及节余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至2014年5月13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2014年5月13日募集资金投入进度 | 截至2014年5月13日节余募集资金 |
25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 | 否 | 140,000.00 | 121,397.69 | 86.71% | 18,602.31 |
北京物流中心建设二期项目 | 否 | 26,720.80 | 26,720.80 | 100.00% | 0 |
无锡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5,246.99 | 14,636.99 | 96.00% | 610.00 |
成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5,198.08 | 15,198.08 | 100.00% | 0 |
重庆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6,669.70 | 16,669.70 | 100.00% | 0 |
天津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5,800.80 | 15,110.04 | 95.63% | 690.76 |
徐州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1,399.40 | 11,399.40 | 100.00% | 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39,000.00 | 39,000.00 | 100.00% | 0 |
小计 | 280,035.77 | 260,132.70 | 92.89% | 19,903.07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9,964.23 | 19,964.23 | 100% | 0 |
合计 | 300,000.00 | 280,096.93 | 93.37% | 19,903.07 | |
支付手续费 | (5.94) | ||||
募集资金余额(不包含利息收入) | 19,897.13 |
三、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一方面有效拓展公司在全国的连锁网络,提升市场规模;另一方面物流中心的建成投入,加强了公司区域的物流配送能力,有利于提高配送质量,也可促进库存周转效率的提升。本次项目完成后出现募集资金节余,主要为25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无锡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天津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在建设中加强了成本的控制,资金有所节约:
250家连锁店发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40,000万元,累计实际投入121,397.69万元,共计开设店面250家。该项目的连锁店面开设主要集中在2009年-2011年,该时期公司连锁发展进程较快,店面标准及开设流程进一步理顺,开发效率较高,带来店面开设成本有所节约。
无锡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15,246.99万元,累计实际投入14,636.99万元;天津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15,800.80万元,累计实际投入15,110.04万元。无锡、天津物流项目已于2011年建成投入运营,项目建设过程中,从物流中心规划设计、施工筹建等多环节加强项目管理和成本控制,有效地节约了项目投入成本。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2014年公司定位为“战略执行年、凸显年”,贯彻执行“三效原则”,全面落地各项转型举措,加强全渠道融合建设,聚焦用户体验提升、供应链效率提升工作。公司基于长期战略的夯实,在物流建设、IT研发等方面需要持续加大投入,故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持主营业务发展,并计划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完成节余资金的使用并办理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五、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的保荐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运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同意苏宁云商实施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宜。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