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一蕙 ○编辑 孙放
上交所今日发布的沪市上市公司年度现金分红专题分析报告显示,2013年沪市公司合计拟分配现金红利达6707亿元,创历史新高。沪市已涌现出一批分红稳定、可预期的高回报蓝筹公司。另一方面,沪市公司还存在分红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尚待进一步强化、市场分红结构尚不合理等情况。为此,上交所将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市场机制。其中包括大力发展蓝筹市场、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等。
数据显示,已披露2013年年报的957家沪市上市公司中,674家公司提出派现方案,占总数的70.43%,超过2012年的653家,为历年之最。合计拟分配现金红利达6707亿元,超过2012年的5959亿元,创历史新高。整体分红比例为34.62%,相比2012年的35.16%略有下降,但仍保持历史最高水平。分红比例下降的原因是上市公司2013年现金分红总额虽比上年度增长了12.56%,但低于净利润13.06%的增长幅度。
同时,高比例派现公司数量继续增长,大额派现公司群体持续扩大。2013年度,沪市公司中,分红比例超过30%的家数达538家,超过2012年的513家。派现总额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共12家,这些公司派现总额高达4559亿元,占沪市派现总额的67.97%;派现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的公司有64家,超过2012年的56家,其派现金额高达5916亿元,占沪市派现总额的88.2%。
此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稳定性提高,可预期性增强,高回报公司投资价值凸显。2013年度,连续三年派发现金红利的公司达490家,较2012年的391家大幅增长,其中185家公司连续三年的分红比例超过30%。
不过,上交所指出,从实践情况分析,推进现金分红工作仍存在不少制约因素,目前沪市公司的现金分红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包括:现金分红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不强,尚不足以树立投资者进行长期价值投资的信心;市场各方对引导、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形成有效现金分红机制的必要性仍未达成高度共识;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不够完善,外部约束力尚待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提高现金分红水平的积极性不高;现行红利税政策形成的交易成本相对偏高,投资者通过现金分红获得投资收益的意愿不强等等。
为此,上交所表示,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现金分红机制。一是大力发展蓝筹股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高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二是保持监管政策稳定性,坚持不懈地引导形成市场共识,培育形成市场化导向的现金分红机制;三是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建立外部市场约束,提升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主动性;四是着眼市场长远发展,优化红利税政策,提高现金分红的实际投资收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