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4-024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5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亲自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向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议案》;
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本公司向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议案》事项。
现在公司拟改向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委托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发放该笔款项,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借款年利率11.52%,公司以位于五羊村寺右新马路以南地段土地(即嘉盛项目)544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抵押物,并由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树坪先生提供担保。
上述借款事项属于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公司借款授权的权限以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