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4-019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9,881,9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3.3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39,881,95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63,870,145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05月29日
除权除息日:2014年05月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4年5月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072 | 巴拿马海尔梅斯公司 |
2 | 08*****071 | CAPITAL HARVEST TECHNOLOGY LIMITED |
五、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05月3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送股 | 转增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9,881,950 | 100% | 23,988,195 | 23,988,195 | 263,870,145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39,881,950 | 100% | 23,988,195 | 23,988,195 | 263,870,145 | 100% | |
三、股份总数 | 239,881,950 | 100% | 23,988,195 | 23,988,195 | 263,870,145 | 100% |
七、本次实施转增后,按新股本263,870,145股摊薄计算,2013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655元。
八、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8289号 公司证券室
2、联系人:吴兰
3、联系电话:021-57350180转1132
4、联系传真:021-57351127
5、联系邮箱:amywu@hanbell.cn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