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43版)
(4)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7)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1)—(4)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九)基金的融资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1,438,351,758.51 | 83.36 |
其中:股票 | 1,438,351,758.51 | 83.36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89,941,000.00 | 5.21 |
其中:债券 | 89,941,000.00 | 5.21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93,585,822.81 | 11.22 |
7 | 其他资产 | 3,601,755.96 | 0.21 |
8 | 合计 | 1,725,480,337.28 | 100.00 |
注:截至2014年3月31日,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为1,698,173,662.77元,基金份额净值为2.0377元,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为3.9577元。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4,233,012.10 | 0.25 |
B | 采矿业 | 78,466,289.80 | 4.62 |
C | 制造业 | 1,073,795,025.91 | 63.23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9,428,586.00 | 0.56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143,542,252.42 | 8.45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52,067,662.74 | 3.07 |
J | 金融业 | 34,774,794.54 | 2.05 |
K | 房地产业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42,044,135.00 | 2.48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1,438,351,758.51 | 84.70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2353 | 杰瑞股份 | 2,736,749 | 164,752,289.80 | 9.70 |
2 | 002038 | 双鹭药业 | 3,187,705 | 124,001,724.50 | 7.30 |
3 | 600518 | 康美药业 | 7,220,611 | 116,973,898.20 | 6.89 |
4 | 000661 | 长春高新 | 1,059,311 | 102,011,649.30 | 6.01 |
5 | 002236 | 大华股份 | 2,779,350 | 79,461,616.50 | 4.68 |
6 | 600998 | 九州通 | 4,929,202 | 78,867,232.00 | 4.64 |
7 | 002191 | 劲嘉股份 | 5,091,047 | 78,809,407.56 | 4.64 |
8 | 600028 | 中国石化 | 15,599,660 | 78,466,289.80 | 4.62 |
9 | 002241 | 歌尔声学 | 2,554,804 | 65,402,982.40 | 3.85 |
10 | 000516 | 开元投资 | 9,020,226 | 64,675,020.42 | 3.81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89,941,000.00 | 5.30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89,941,000.00 | 5.30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 | -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89,941,000.00 | 5.30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30243 | 13国开43 | 300,000 | 29,961,000.00 | 1.76 |
2 | 130248 | 13国开48 | 200,000 | 20,020,000.00 | 1.18 |
3 | 110234 | 11国开34 | 200,000 | 19,990,000.00 | 1.18 |
4 | 130227 | 13国开27 | 200,000 | 19,970,000.00 | 1.18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春高新,股票代码:000661)于2013年9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指出:1、长春高新间接控股股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向长春高新借款550万元,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长春高新对此未予披露。2、长春高新间接控股股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的关联人及其子公司长期非经营性占用长春高新资金2974.62万元。上述款项均已收回。鉴于上述违规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长春高新及其董事、独立董事、时任董事、监事、财务总监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抄报有关部门。
对上述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长春高新前严格执行了对上市公司的调研、内部研究推荐、投资计划审批等相关投资决策流程。上述股票根据股票池审批流程进入本基金备选库,由研究员跟踪并分析。上述事件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事项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因此,没有改变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
2.本基金投资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石化,股票代码:600028)于2013年11月24日发布公告:2013年11月22日凌晨,中国石化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原油管道发生破裂,导致原油泄漏,部分原油漏入市政排水暗渠,流入海岔。当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市政排水暗渠发生爆燃,导致周边行人、抢险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关于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有关事宜,中国政府已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中国石化于2014年1月12日就前述事件再次发布公告:国务院对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同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认定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对中国石化及当地政府的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1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上述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中国石化前严格执行了对上市公司的调研、内部研究推荐、投资计划审批等相关投资决策流程。上述股票根据股票池审批流程进入本基金备选库,由研究员跟踪并分析。上述事件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事项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因此,没有改变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
除上述股票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余前八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850,672.49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2,217,375.22 |
5 | 应收申购款 | 533,708.25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3,601,755.96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000661 | 长春高新 | 102,011,649.30 | 6.01 | 公告重大事项 |
2 | 600998 | 九州通 | 78,867,232.00 | 4.64 | 筹划股权激励事宜 |
3 | 002353 | 杰瑞股份 | 33,712,000.00 | 1.99 | 非公开发行流通受限 |
6)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六、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5/10/11-2005/12/31 | 2.02% | 0.35% | 0.47% | 0.75% | 1.55% | -0.40% |
2006/01/01-2006/12/31 | 173.01% | 1.27% | 93.74% | 1.12% | 79.27% | 0.15% |
2007/01/01-2007/12/31 | 139.91% | 1.83% | 128.99% | 1.84% | 10.92% | -0.01% |
2008/01/01-2008/12/31 | -46.62% | 2.12% | -51.43% | 2.45% | 4.81% | -0.33% |
2009/01/01-2009/12/31 | 57.57% | 1.53% | 81.42% | 1.64% | -23.85% | -0.11% |
2010/01/01-2010/12/31 | -6.51% | 1.39% | -3.75% | 1.25% | -2.76% | 0.14% |
2011/01/01-2011/12/31 | -28.71% | 1.20% | -22.70% | 1.08% | -6.01% | 0.12% |
2012/01/01-2012/12/31 | -7.17% | 1.18% | 3.90% | 1.07% | -11.07% | 0.11% |
2013/01/01-2013/12/31 | 10.75% | 1.14% | -0.43% | 1.08% | 11.18% | 0.06% |
2014/01/01-2014/03/31 | -11.78% | 1.19% | -5.99% | 0.95% | -5.79% | 0.24%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于2013年12月7日由原“富时中国A全指数×80%+同业存款利率×20%”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0%”。
七、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运作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中3)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运作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5、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6、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主要包括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转换费等,上述费用具体的费率、计算公式、收取使用方式等内容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 “第七章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八、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说明
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5年10月11日成立,至2014年4月10日运作满八年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2013年11月23日公告的《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更新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4月10日,基金投资组合及基金业绩的数据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
2、在“三、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中,对独立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5、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的“(四)申购和赎回的金额”中,更新了基金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
6、在“八、基金的投资”的“(五)业绩比较基准”中,更新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相关信息。
7、在“八、基金的投资”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中,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对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进行了说明。
9、在“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对基金管理人的网站信息进行了更新。
10、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举了本基金报告期内与基金运作有重大关系的公告。
201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