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14-011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5月27日在南京金陵饭店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建伟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陵饭店分公司的议案》。
为推进金陵饭店和亚太商务楼的一体化经营,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陵饭店分公司”(以下简称“金陵饭店分公司”)。营业场所:南京市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四层;经营范围:住宿;制售中餐、西餐、自助餐、冷热饮、焙烤食品;食品零售(限各类预包装食品、饮料、茶叶);食品的开发;健身、娱乐活动;企业形象策划,展览服务,人才培训,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旅游服务,公共配套设施管理、服务(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核定为准)。
公司董事会任命金美成先生为金陵饭店分公司负责人,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承办金陵饭店分公司注册设立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邱惠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胡中强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董事长李建伟女士的提名,董事会聘任邱惠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胡文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邱惠清先生的提名,董事会聘任胡文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相关人员简历
邱惠清先生:1968年10月出生,南京大学科技情报专业本科,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历任甘肃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深圳总部高级经理、江苏星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江苏鼎宸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东方燃油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信泰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主管、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08年12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现兼任江苏金陵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文进先生:1959年3月出生,南京财经大学财会专业大专,会计师。历任金陵饭店会计组副主管,金陵大厦财务部主任,昆明滇池花园酒店财务部经理,金陵商务旅行社行政总监,金陵饭店财务部副主任、主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监。2008年12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聘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议案的程序合法规范;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尚未解除的现象。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南京新金陵饭店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金陵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陵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明先生、金美成先生、胡文进先生代表本公司作为新金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南京新金陵饭店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新金陵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邱惠清先生代表本公司作为新金陵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14-012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5月27日在南京金陵饭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文进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吴丽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胡文进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吴丽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丽华女士:1965年1月出生,上海旅游专科学校财会专业大专,会计师。历任金陵饭店财务部会计组副主管、主管,分析组主管,内审预算组主管,扬州金陵西湖山庄财务部经理,金陵饭店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总监。2010年9月起至今担任金陵饭店财务部总监。
以上监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以上监事候选人已声明自己符合法律规定的监事任职条件,并声明愿意担任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行相应的职责与义务。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