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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30版)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财通基金-富春71号资产管理计划和财通基金-富春72号资产管理计划、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华富基金稳健定增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和华富基金稳健定增2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兴全定增61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和兴全定增62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及深圳宏图瑞利投资有限公司,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

    发行对象已经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其中财通基金管理的财通基金-富春71号资产管理计划和财通基金-富春72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拟认购的股票数量区间为9,367,682-18,735,362股;华富基金管理的华富基金稳健定增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和华富基金稳健定增2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拟认购的股票数量区间为4,683,841-9,367,681股;兴业基金管理的兴全定增61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和兴全定增62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拟认购的股票数量区间为4,683,841-9,367,681股;深圳宏图瑞利投资有限公司拟认购的股票数量区间为9,367,682-18,735,362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定价基准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5月28日;

    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21.3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支付任何权益分派、分红、股权激励行权或进行任何分配、配股,或将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则每股认购价格将根据上交所交易规则中所规定的计算公式确定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区间为28,103,046股-46,800,000股。

    若本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其认购金额及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约为60,000万元至99,9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7、限售期

    认购人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8、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或承担。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三、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4 年5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

    四、关于公司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公司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签署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上述协议需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本次非公开发行及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生效。

    五、关于公司与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公司与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签署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上述协议需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本次非公开发行及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生效。

    六、关于公司与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公司与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签署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上述协议需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本次非公开发行及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生效。

    七、关于公司与深圳宏图瑞利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公司与深圳宏图瑞利投资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签署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宏图瑞利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上述协议需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本次非公开发行及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生效。

    八、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4 年5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九、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4 年5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等与本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修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等因素综合判断,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发行申报事宜;

    4、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制作、修改、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5、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股票相关协议及文件,并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6、根据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和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等;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

    10、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则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11、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2、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钟发平先生和/或董事会秘书伍定军先生行使,且该等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一、关于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4 年5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上述第一至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5月27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4-019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具体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同签订基本情况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合计发行28,103,046股—46,8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 “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财通基金-富春71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富春72号资产管理计划;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华富基金稳健定增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华富基金稳健定增2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兴全定增61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兴全定增62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深圳宏图瑞利投资有限公司。

    2014 年 5月 26日,公司分别与上述发行对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宏图瑞利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财通基金及其拟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

    1、财通基金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阮琪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财通基金-富春71号资产管理计划

    富春71号资产管理计划是由财通基金设立并管理,拟由外部投资人认购,专项用于投资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该资产管理计划尚未成立,无财务信息。

    3、财通基金-富春72号资产管理计划

    富春72号资产管理计划是由财通基金设立并管理,拟由外部投资人认购,专项用于投资科力远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该资产管理计划尚未成立,无财务信息。

    (二)华富基金及其拟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

    1、华富基金

    公司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4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2、华富基金-稳健定增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稳健定增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是由华富基金设立并管理,拟由外部投资人认购,专项用于投资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该资产管理计划尚未成立,无财务信息。

    3、华富基金-稳健定增2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稳健定增2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是由华富基金设立并管理,拟由外部投资人认购,专项用于投资科力远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该资产管理计划尚未成立,无财务信息。

    (三)兴业基金及其拟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

    1、兴业基金

    公司名称: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兰荣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设计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2、兴全定增61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兴全定增61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是由兴业基金设立并管理,拟由外部投资人认购,专项用于投资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该资产管理计划尚未成立,无财务信息。

    3、兴全定增62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兴全定增62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是由兴业基金设立并管理,专项用于投资科力远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该资产管理计划尚未成立,无财务信息。

    (四)宏图瑞利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宏图瑞利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7月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竹路台商工业区2栋102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海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高科技电子产品研发、设计、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2、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宏图瑞利共有唐海鸥和姚允麟两名自然人股东,该二人出资额均为500万元,持股比例各为50%。

    3、财务与经营情况

    宏图瑞利成立至今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暂无财务报表。

    三、合同主要内容

    2014年5月26日,本公司与财通基金、华富基金、兴业基金及宏图瑞利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认购数额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21.35元/股,若本公司在协议签署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根据相关规定调整发行价格。

    2、财通基金以人民币现金认购,认购总价款为人民币20,000万元-40,000万元,认购股份数量为9,367,682股-18,735,362股;华富基金以人民币现金认购,认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0,000万元-20,000万元,认购股份数量为4,683,841股-9,367,681股;兴业基金以人民币现金认购,认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0,000万元-20,000万元,认购股份数量为4,683,841股-9,367,681股;宏图瑞利以人民币现金认购,认购总价款为人民币20,000万元-40,000万元,认购股份数量为9,367,682股-18,735,362股。

    若本公司股票在本协议签署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在认购总价款不变的基础上,调整发行数量。

    (二)认购款的支付方式

    在认购协议生效后1个月内,认购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全部认购价款支付至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限售期

    认购方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海交易所要求延长限售期的,则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交易所的要求为准。

    (四)陈述与保证

    1、本公司的承诺与保证

    (1)本公司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本公司签署本协议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协议的生效条件成就后,即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3)本公司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或对本公司有约束力的其他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义务。

    2、认购方的承诺与保证

    (1)认购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2)认购方签署本协议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协议的生效条件成就后,即对认购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认购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认购方的公司章程或对认购方有约束力的其他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义务;

    (4)认购方为履行本协议所需要使用的资金可用于根据本协议支付给本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等机构或部门的核准、登记、备案要求,或者本公司聘请的关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的工作需要,认购方及时履行或配合履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其他信息,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五)合同的生效条件

    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明示放弃并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所允许,本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3、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4、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5、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六)违约责任

    6、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其在本协议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及承诺),其他方有权就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损害及所产生的诉讼、索赔等费用、开支,要求违约方给予赔偿。

    7、如认购方迟延支付认购价款,则认购方应按每逾期一日支付逾期金额千分之一的标准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则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认购方的违约责任。

    8、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本次发行因任何原因未获审批机关批准、核准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实施,或者被证券监管部门取消本次发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为本次发行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9、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认购方以本协议第六条“保证金”项下约定的保证金为限承担认购方的保证与违约责任。

    四、备查文件

    1、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3、《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4、《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5、《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宏图瑞利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7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4-020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5 月21 日至 2014 年5月27日停牌。

    2014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5 月 2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确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5 月 28 日开始复牌。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临2014—021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常德力元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600万平方米泡沫镍搬迁扩建工程一期工程

    ●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38526.56万元,全部由公司自筹。

    一、项目概述

    随着全球HEV行业的快速发展及其对泡沫镍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提高企业竞争力及产品市场占有份额,满足国内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发展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德力元”)拟将老厂区年产250万平方米泡沫镍生产线搬迁至位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新厂区内(位于老厂区东侧偏南的位置,距离老厂区约1km),并将生产规模扩大,一期为建设350万平方米泡沫镍生产工程(即新建100万平方米混合动力汽车(以下简称“HEV”)泡沫镍生产线并完成老厂250万平方米传统泡沫镍搬迁工程),二期为新建250万平方米HEV泡沫镍生产工程,最终实现年产600万平方米泡沫镍。

    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2014 年5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600万平方米泡沫镍搬迁扩建工程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泡沫镍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人代表:刘一

    项目负责人:刘一

    生产规模:随着全球HEV动力性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及国内外对泡沫镍、镀镍钢带的需求形势增加,市场对上述产品的需求将越来越大,通过对国内外市场的充分调查了解,同时考虑多年来产品市场的需求和容量、拟建装置的技术来源和条件、厂址区域内的建设条件、企业已建工程的生产管理经验、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能力、配套水电等公用工程设施及生活服务设施、当地主要原辅材料的供给能力以及项目建成投产后预期的企业经济效益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厂区的生产规模为年产600万平方米泡沫镍,本项目为一期工程,建设350万平方米泡沫镍生产工程(即新建100万平方米HEV泡沫镍生产线并完成老厂250万平方米传统泡沫镍搬迁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常德力元在常德经济开发区新建厂区内。项目用地总体布局合理、交通便利、管理方便,有利于节省投资,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进度计划: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

    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098.80万元,流动资金8427.76万元,共计38526.56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资金使用计划:本项目建设期按2年考虑,并计划当年资金筹措与资金运用达到平衡。

    三、项目实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建立泡沫镍标准示范生产线,能够全面保障公司HEV镍氢动力电池对专用泡沫镍的需求,有利于降低电池成本,加快推进国内HEV混合动力汽车的自主研发与产业化进程,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四、项目风险分析

    1、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风险

    目前国内市场对泡沫镍产品的需求较为旺盛,为此公司决定投资建设本项目,并对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进行了较为严密的论证和规划,预计项目达产后能较好地适应市场需求。由于公司对该项目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的规划均基于当前的市场状况,如未来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本项目所需原辅材料为国内大宗产品,近期价格攀升幅度较大,未来随着供应商的增加,预计价格会趋于稳定,但仍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目前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保持了较为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原材料供应情况良好。在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公司也将不断改进生产技术、加强成本管理以规避原材料价格风险。

    3、其他风险分析

    近年来,动力电池行业发展迅速,行业内的产品与生产技术也是日新月异,具备新型功能、性能优良的品种层出不穷,因此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尽可能走在行业发展的前缘,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品种,以规避产品被其它同类产品替代的风险。

    五、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7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4-022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时间:2014年6月17日上午9:30

    ●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1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6月17日上午9:30时;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次股东大会上的所有议案应采用相同的投票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地点: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348号公司综合办公大楼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3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6、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审议《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1.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1.2发行方式

    11.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1.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11.5发行数量

    11.6募集资金用途

    11.7限售期

    11.8上市地点

    11.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11.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12、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4、关于公司与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5、关于公司与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6、关于公司与深圳宏图瑞利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7、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9、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20、关于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1、关于子公司常德力元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的议案

    上述第1至9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至21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3月29日和5月28日分别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6月11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直接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2、登记时间:2014年6月13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五、其他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联系电话:0731-88983638 传真:0731-88983623 邮编:410205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3、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全权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 案赞成反对弃权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3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6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审议《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1.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1.2发行方式   
    11.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1.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11.5发行数量   
    11.6募集资金用途   
    11.7限售期   
    11.8上市地点   
    11.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11.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12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4关于公司与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5关于公司与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6关于公司与深圳宏图瑞利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7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9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20关于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1关于子公司常德力元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赞成”、“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6月17日

    总提案数:30项议案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478科力投票30A股股东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一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30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30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00
    2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
    3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00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00
    52013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5.00
    6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00
    7关于审议《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7.00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00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9.00
    10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0.00
    11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11.00
    11.0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11.01
    11.02发行方式11.02
    11.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11.03
    11.0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11.04
    11.05发行数量11.05
    11.06募集资金用途11.06
    11.07限售期11.07
    11.08上市地点11.08
    11.0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11.09
    11.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11.10
    12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12.00
    13关于公司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13.00
    14关于公司与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14.00
    15关于公司与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15.00
    16关于公司与深圳宏图瑞利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16.00
    17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17.00
    1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18.00
    19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19.00
    20关于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20.00
    21关于子公司常德力元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的议案21.00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1日A股收市后,持有科力远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478买入99.00元1股

    2、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478买入1.00元1股

    3、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478买入1.00元2股

    4、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478买入1.00元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3、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4、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议案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表决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3: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证券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邮 编: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