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浦发银行 股票代码:600000 编号:临2014-02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14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表决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28日。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8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关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5.93亿元,授信有效期一年。
同意:1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注:公司董事陈辛、杨德红、潘卫东因在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故回避表决本议案)
2、《公司关于优先股发行后填补股东即期回报的议案》,公司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转型发展,提高优先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发展实力和盈利能力。
同意:1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9日
股票简称:浦发银行 股票代码:600000 编号:临2014-02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14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表决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28日。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关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的议案》,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关于优先股发行后填补股东即期回报的议案》。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5月29日
股票简称:浦发银行 股票代码:600000 编号:临2014-02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给予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际集团”)及其部分关联子公司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5.93亿元,授信有效期一年。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由董事会审核批准。
● 该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上一季度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商业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商业银行上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
上海国际集团及其关联子公司现合并持有公司24.319%股份,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认定,上海国际集团及其关联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对其授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公司对上海国际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5.93亿元,高于公司上一季度资本净额(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末资本净额为人民币2715.70亿元)的1%,属重大关联交易。该笔关联交易在获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提交2014年5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经董事会审议核准,给予上海国际集团综合授信人民币65.93亿元,授信期限一年。鉴于公司核定上海国际集团综合授信已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修订)》规定予以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国际集团成立于2000年4月,现注册资本人民币105.5884亿元,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控股。注册地址为威海路511号,法定代表人为沈骏。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为:开展以金融为主、非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业务,金融研究,社会咨询等。
上海国际集团主营业务涵盖金融及非金融业务,金融业务包括:银行业务(经营实体为浦发银行和上海农商银行)、信托业务(经营实体为上海国际信托)、证券业务(经营实体为国泰君安证券和上海证券)、基金业务(经营实体主要为上投摩根基金等);非金融业务包括:港口/交通基础设施业务(经营实体为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房地产业务(经营实体主要为上投房产、上海通达房产等)。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以上关联交易的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同类信用等级非关联方同类授信的条件。公司对其授信按照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公平、合理的市场利率收取利息,不优于同期市场同业往来的基本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予上海国际集团综合授信人民币65.93亿元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监会等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