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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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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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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2014-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版)

    其中,营运资本=安全现金保有量+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应付账款-预收帐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

    安全现金保有量:企业要维持正常运营,需要一定数量的现金保有量。结合分析企业以前年度营运资金的现金持有量与付现成本情况,确定安全现金保有量的月数,根据该月数计算完全付现成本费用。

    月完全付现成本=(销售成本+应交税金+三项费用—折旧与摊销)/12

    应收账款=营业收入总额/应收款项周转率

    预付账款=营业成本总额/预付账款周转率

    存货=营业成本总额/存货周转率

    应付账款=营业成本总额/应付账款周转率

    预收帐款=营业收入总额/预收帐款周转率。

    应付职工薪酬=当年的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率

    注:应付职工薪酬率=当年的职工薪酬总额/期末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当年的主要税赋/应交税费周转率。

    注:应交税费周转率=当年的主要税赋/期末应交税费

    税后付息债务利息

    本次评估折现率已剔除财务杠杆,财务费用中贷款利息支出不再预测,所以在计算企业自由现金流时,税后的付息债务利息也不需要再单独预测并加回。

    预测期的确定

    评估机构确定本次评估的预测期为5年,即2014年-2018年,弘高装饰于2018年达到稳定经营状态,2019年及以后为永续年期。

    综上,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最近几年的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估算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评估对象经营性资产的价值为266,203.07万元。

    (2)溢余及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清查:账面货币资金账户存款余额16,614.07万元。经评估人员根据历史数据分析,企业正常资金周转需要的完全现金保有量为1个月的付现成本费用,除此之外约有340.07万元货币资金为溢余性资产。

    即C1=340.07万元

    (3)其他非经营性资产或负债的净值

    经过资产清查,和收益分析预测,弘高装饰的非经营性资产包括:

    ①没有在收益预测中考虑的长期投资

    辽宁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账面金额800.00万元,为弘高装饰全资子公司,评估人员对其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值为896.54万元。

    ②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中部分员工个人非对公借款等共计304.73万元,未对企业经营活动、业务收入和成本产生影响,按照账面值评估。

    ③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中有非工程借款担保费10万,未对企业经营活动、业务收入和成本产生影响,按照账面值评估。

    ④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共计1,561.77万元,为企业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所致,未对企业经营活动、业务收入和成本产生影响,按照账面值评估。

    ⑤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中的往来款账面值为2,718.10万元,未对企业经营活动、业务收入和成本产生影响,按照账面值评估。

    故非经营性资产评估值C2=896.54+304.73+10.00+1,561.77-2,718.10

    =54.94万元

    将上述各项代下式,得到评估对象在基准日其他溢余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为:

    =340.07+54.94

    =395.01万元。

    (4)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确定

    ①企业价值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考虑基准日的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后,即得到评估对象企业价值为266,598.08万元。

    B=P+∑Ci

    B=266,203.07 +395.01=266,598.08万元(取整)。

    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将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的价值代入下式,得到评估对象的全部权益价值为

    E=B-D

    D:付息债务的确定

    截止评估基准日,付息债务的构成情况为:

    短期借款3,600.00万元

    合计3,600.00万元

    E=B-D

    =266,598.08 -3,600.00=263,000.00万元(取整)。

    弘高装饰收益法评估结果计算表如下:

    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定价及依据

    (一)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7.98元/股。

    上述发行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本次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二)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重组的股票发行方式系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及李晓蕊。

    (四)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中置入资产交易价格为282,000.00万元,剔除置出资产交易价格63,64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用于支付剩余对价218,360.00万元。按照发行价格7.98元/股计算,公司拟共发行273,634,085股,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发行数量的最终确定尚须中国证监会核准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1、弘高慧目、弘高中太的股份锁定安排

    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承诺:弘高慧目、弘高中太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东光微电的股份。其所述“于本次发行取得的东光微电新增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东光微电就该新增股份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取得的股份。

    2、龙天陆、李晓蕊的股份锁定安排

    龙天陆、李晓蕊承诺:龙天陆、李晓蕊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东光微电的股份。其所述“于本次发行取得的东光微电新增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东光微电就该新增股份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取得的股份。

    (六)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七)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弘高设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本次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比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304号《审计报告》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备考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14)第2180号),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四、本次交易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

    本次重组前,沈建平持有上市公司3,608.81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5.94%,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重组后,弘高慧目及弘高中太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4,837.77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60.18%,弘高慧目及弘高中太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弘高慧目及弘高中太的实际控制人何宁夫妇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交易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拟置出资产的财务会计信息

    立信事务所对拟置出资产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112370号《审计报告》。

    (一)拟置出资产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二)拟置出资产的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二、拟置入资产的财务信息

    上会事务所对拟置入资产——弘高设计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会师报字(2014)第2184号《审计报告》。

    (一)拟置入资产的财务报表

    1、拟置入资产的合并财务报表

    (1)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模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模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拟置入资产的母公司财务报表

    (1)模拟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模拟利润表

    单位:万元

    (3)模拟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审计意见

    上会事务所接受委托,审计了弘高设计的的模拟财务报表,包括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的模拟资产负债表与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的模拟利润表与模拟合并利润表、模拟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与模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模拟现金流量表与合并模拟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14年6月6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会师报字(2014)第2184号《审计报告》。

    上会事务所认为:弘高设计的模拟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弘高设计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的模拟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的模拟经营成果经营成果和模拟现金流量。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和编制假设

    弘高设计以持续经营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弘高设计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及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弘高设计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弘高装饰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25日的股权结构为弘高设计持有90%的股权,何宁持有10%的股权。因何宁系弘高设计最终控制人,因此视同本次收购股权自报告期初已经完成。在编制本模拟合并财务报表时,以弘高设计作为模拟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主体,假设弘高设计从2011年1月1日开始持有弘高装饰100%权益。具体编制模拟报表时,假设自2010年6月30日连同收购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万顺利(澳大利亚)公司、株式会社石山实业(韩国)株式会社时一起收购何宁10%的股份。在此基础上,编制弘高设计的模拟资产负债表和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模拟利润表和模拟合并利润表、模拟现金流量表和模拟合并现金流量表、模拟股东权益变动表和模拟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合并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弘高设计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弘高设计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弘高设计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①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②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③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④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弘高设计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编制合并报表时,弘高设计与被合并子公司采用的统一的会计政策和期间。合并财务报表以弘高设计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在抵销弘高设计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后,由弘高设计合并编制。弘高设计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弘高设计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年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弘高设计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年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2)合并报表的范围

    ①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3)合并报表的变化情况

    2012年6月25日,弘高设计出资500万设立弘高泰合。弘高设计自弘高泰合设立之日起拥有对其的的实质控制权,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具体方法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采用的方法: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分别按照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建造合同收入

    ①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计算公式为:

    公式一:完工进度=累计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

    公式二:累计合同收入=完工进度×合同总收入

    公式三:当期工程收入=累计合同收入-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合同收入

    其中预计总工程量为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所有施工步骤、施工程序所需的原材料、人工等费用的总工程预算造价;累计已完成工程量为已完成的工程量对应的预算造价总额,该完工进度需要得到监理单位或甲方在工程进度表上确认,具体确定过程如下:弘高设计各项目部每季度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制作工程进度表,经成本部审核后将工程进度表及材料的使用证明等附加材料递交给监理单位或甲方,经监理单位或甲方核定后的回执确定完工进度。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工程量或工程内容变更,则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签证:在工程量发生变更时,一般由弘高设计出具签证单据,经监理单位及甲方确认后作工程变更签证,并于工程竣工结算时一并调整处理,但若累计变更工程量的造价超过原合同金额的5%且金额超过300 万元时,则相应调整原预计的工程总造价和预算总成本,并据此确定完工百分比。

    补充合同:在原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及内容之外进行增项工程施工时,弘高设计通常与甲方签订补充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同时根据补充合同约定的总造价和预算总成本相应调整原合同的总造价和预算总成本,并据此确定完工百分比。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B、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D、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弘高设计首先按照项目合同所确定的总造价作为弘高设计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可实现的合同收入的总额;然后,根据上述方法确定的完工百分比确认每个会计期间实现的营业收入。对当期完成决算的工程项目,按决算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余额作为当期收入;对当期完工但暂未决算的工程项目,按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余额作为当期收入,若实际已收到的工程款超过合同总价,则按已实现的收款确认总收入。

    ②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③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2、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弘高设计将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弘高设计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弘高设计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弘高设计在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时,关联方的范围为:

    ①弘高设计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②弘高设计的母公司;

    ③弘高设计实际控制人本人及控制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上述范围外,其他债务人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弘高设计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应收非本集团内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4)对于其他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对于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长期应收款应当按个别认定法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3、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持有至到期投资;

    C、贷款和应收款项;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②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两类: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B、其他金融负债。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主要是指弘高设计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或近期内回购而承担的金融负债。

    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主要是指弘高设计基于风险管理、战略投资需要等所作的指定。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④持有至到期投资

    此类金融资产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弘高设计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应当在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确定,在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⑤贷款和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主要是指弘高设计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等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⑦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通常情况下,弘高设计发行的债券、因购买商品产生的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应当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应当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其他金融负债通常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弘高设计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弘高设计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弘高设计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

    (4)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可以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5)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和贷款,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②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6)本期内将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说明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的依据。

    4、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工程施工、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建造合同按实际成本计量,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在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则计入当期损益。

    工程施工的具体核算方法为:按照单个工程项目为核算对象,平时,在单个工程项目下归集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费、施工机械费、其他直接费及相应的施工间接成本等。期末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的同时,确认工程施工毛利。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或存货类别)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对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5、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确定

    除对外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③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以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④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⑤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下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A、弘高设计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B、弘高设计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②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在权益法核算时,当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弘高设计对被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在确认投资损益时,先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方面的调整,再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

    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弘高设计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依据:两个或多个合营方通过合同或协议约定,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的情形。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当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外,均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将按照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6、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和初始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成本模式下,折旧或摊销方法以及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弘高设计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直线法按下列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率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11、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3)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及处置的确认和计量方法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臵、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臵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臵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7、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各类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并按下列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折旧率计提折旧: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如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将按照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具体认定依据为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条件的: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8、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弘高设计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通常考虑的因素。

    ①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弘高设计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

    ⑦与企业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弘高设计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弘高设计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将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采用直线法计算摊销额时,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如下:

    (4)无形资产如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将按照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5)内部研究开发

    ①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包括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其中:

    A、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B、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②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在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9、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这里所指的权益工具是企业自身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下转22版)

    项目\年份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及以后
    一、营业总收入286,840.00372,890.00447,470.00514,590.00540,320.00540,320.00
    二、营业总成本258,356.66334,190.08398,708.90456,128.41476,708.24476,693.68
    其中:营业成本242,859.30314,223.83374,832.93428,741.80448,018.02448,018.02
    营业税金及附加8,476.5311,019.4313,223.3815,206.8715,967.2315,967.23
    销售费用594.17772.42926.911,065.941,119.241,119.24
    管理费用6,371.948,103.279,640.3311,015.6411,500.6911,486.13
    财务费用54.7171.1385.3598.15103.06103.06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28,483.3438,699.9248,761.1058,461.5963,611.7663,626.32
    四、利润总额28,483.3438,699.9248,761.1058,461.5963,611.7663,626.32
    五、净利润21,334.3428,988.9236,527.1043,796.5947,656.7647,667.32
    六、归属于母公司损益21,334.3428,988.9236,527.1043,796.5947,656.7647,667.32
    加:折旧和摊销83.0967.2952.9154.2858.6244.06
    减:资本性支出67.1054.1043.1044.1047.0844.06
    减:营运资本增加11,137.6012,749.0011,298.0010,293.004,219.00-
    加:新增贷款------
    减:贷款偿还------
    六、股权自由现金流10,212.7316,253.1125,238.9133,513.7743,449.3047,667.32
    加:税后的付息债务利息------
    七、企业自由现金流10,212.7316,253.1125,238.9133,513.7743,449.3047,667.32
    八、收益现值9,547.8813,283.6718,030.6820,929.3523,718.97180,692.52
    经营性资产价值266,203.07
    基准日非经营性资产净值评估值54.94溢余资产评估值340.07
    企业整体价值评估值(扣除少数股东权益)266,598.08
    付息债务3,600.00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扣除少数股东权益)263,300.00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股份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1弘高慧目126,295,81230.60
    2弘高中太122,081,85129.58
    3龙天陆21,042,4615.10
    4李晓蕊4,213,9611.02
    合计273,634,08566.30

    项目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
    发行前发行后发行前发行后
    总资产(万元)94,992.02143,724.3286,394.52100,123.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65,483.0148,496.4767,289.7033,548.56
    每股净资产(元/股)4.711.186.290.81
    项目2013年度2012年度
    发行前发行后发行前发行后
    营业收入(万元)22,427.68217,481.4815,639.18145,031.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1,592.6914,947.92757.939,891.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360.050.24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沈建平3,608.8125.943,608.818.74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1,572.1611.301,572.163.81
    弘高慧目--12,629.5830.60
    弘高中太--12,208.1929.58
    龙天陆--2,104.255.10
    李晓蕊--421.401.02
    其他股东8,729.0362.768,729.0321.15
    合计13,910.00100.0041,273.41100.00

    项目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617.487,461.8817,102.88
    应收票据3,090.092,979.321,405.63
    应收账款15,700.7113,929.7812,526.04
    预付款项3,523.938,272.157,292.82
    应收利息294.68222.8512.28
    其他应收款256.67602.1561.55
    存货12,926.519,941.037,036.51
    其他流动资产815.73742.22108.77
    流动资产合计44,225.7944,151.3945,546.49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39,215.6623,361.0620,325.35
    在建工程913.568,813.403,001.82
    无形资产3,873.242,652.161,835.22
    开发支出-760.96403.78
    商誉313.81313.81-
    长期待摊费用60.494.61-
    递延所得税资产389.48337.13125.45
    非流动资产合计44,766.2336,243.1225,691.62

    资产总计88,992.0280,394.5271,238.1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5,700.009,000.001,200.00
    应付票据264.4596.13-
    应付账款9,236.735,302.053,955.24
    预收款项123.79113.68119.97
    应付职工薪酬440.15305.00251.89
    应交税费178.50436.47320.43
    应付利息30.2518.242.31
    其他应付款409.11559.2259.69
    流动负债合计26,382.9715,830.795,909.54
    非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1,130.341,173.643,726.79
    非流动负债合计1,130.341,173.643,726.79
    负债合计27,513.3117,004.439,636.3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拟置出资产负债净值59,483.0161,289.7061,601.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9,483.0161,289.7061,601.77
    少数股东权益1,995.702,100.3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61,478.7163,390.0961,601.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88,992.0280,394.5271,238.11

    项目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2,427.6815,639.1817,844.84
    其中:营业收入22,427.6815,639.1817,844.84
    二、营业总成本25,039.2118,097.7816,797.09
    其中:营业成本19,032.5812,871.1913,376.91
    营业税金及附加31.406.7724.55
    销售费用869.31611.09602.96
    管理费用4,156.443,449.792,988.73
    财务费用708.6115.19-434.03
    资产减值损失240.861,143.73237.9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611.53-2,458.591,047.75
    加:营业外收入963.113,394.861,708.21
    减:营业外支出83.7967.0892.7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0.43-2.5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732.21869.192,663.26
    减:所得税费用5.17187.31328.8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37.37681.882,334.45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92.69757.932,334.45
    少数股东损益-144.69-76.05-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050.1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0.050.17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1,737.37681.882,334.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592.69757.932,334.4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44.69-76.05-

    项目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8,077.305,428.2015,363.83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680.00340.00105.00
    应收账款75,748.5952,783.0853,360.34
    预付款项4,024.212,362.285,144.84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4,321.104,332.0516,499.57
    存货21,121.9616,059.2911,980.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68
    流动资产合计124,973.1781,304.89102,456.3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658.59760.97679.19
    在建工程1,660.031,405.5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6.285.997.1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8,787.509,262.509,502.66
    递延所得税资产1,638.751,384.041,269.9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2,751.1512,819.0111,458.91
    资产总计137,724.3294,123.90113,915.2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601.001,200.003,5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66,380.6147,175.6353,763.15
    预收款项12,490.906,262.5414,117.09
    应付职工薪酬21.129.9625.26
    应付福利费---
    应交税费5,372.503,577.682,450.43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7,361.718,349.5213,438.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95,227.8466,575.3487,294.2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95,227.8466,575.3487,294.20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3,249.923,249.923,249.92
    资本公积14,750.0814,750.0814,750.08
    盈余公积1,235.091,128.53115.47
    未分配利润23,261.388,420.028,505.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2,496.4727,548.5626,621.10
    所有者权益合计42,496.4727,548.5626,621.10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137,724.3294,123.90113,915.29

    项目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17,481.48145,031.60165,790.08
    其中:营业收入217,481.48145,031.60165,790.08
    二、营业总成本197,529.08132,087.09155,831.92
    其中:营业成本183,444.84124,327.01146,746.87
    营业税金及附加6,270.874,037.975,086.45
    销售费用431.40291.7032.77
    管理费用4,880.603,800.313,594.62
    财务费用230.48-603.91-413.83
    资产减值损失2,270.89234.00785.03
    其他---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9,952.4012,944.519,958.15
    加:营业外收入268.06255.90267.80
    减:营业外支出3.4141.99176.6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2.3319.9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0,217.0513,158.4110,049.27
    减:所得税费用5,269.133,267.042,566.2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947.929,891.377,483.0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947.929,891.377,483.03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14,947.929,891.377,483.03

    项目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1,232.18121,846.71158,351.66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858.4130,751.7024,378.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8,090.59152,598.41182,730.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6,848.46113,546.98132,774.3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930.354,400.662,842.72
    支付的各项税费10,971.536,692.579,895.8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461.3424,369.3331,043.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7,211.68149,009.55176,556.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78.923,588.866,174.0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5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3.2932.3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0053.2932.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41.691,889.949,756.69
    投资支付的现金50.00-2,271.94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1.691,889.9412,028.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1.69-1,836.65-11,996.2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5,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800.001,200.004,8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7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00.002,070.0019,8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399.003,875.916,808.2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89.129,881.93311.2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88.1213,757.847,119.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1.88-11,687.8412,680.4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649.11-9,935.636,858.23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428.2015,363.838,505.6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077.305,428.2015,363.83

    项目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09.25412.735,178.9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5.00
    应收账款2,647.092,375.08482.34
    预付款项-22.88-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3,001.844,612.733,250.83
    存货-25.6863.8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6,658.197,449.119,010.9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7,421.575,421.573,163.4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85.67250.65307.99
    在建工程1,660.031,405.5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1.293.2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8,787.509,262.509,5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76.9845.2911.0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8,131.7616,386.8212,985.69
    资产总计24,789.9523,835.9221,996.5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19.78128.6357.05
    预收款项123.83301.0321.20
    应付职工薪酬--11.51
    应付福利费---
    应交税费130.07404.91104.37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2,605.112,256.783,185.2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979.793,091.353,379.3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2,979.793,091.353,379.35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3,249.923,249.923,249.92
    资本公积14,750.0814,750.0814,750.08
    盈余公积1,235.091,128.53115.47
    未分配利润2,575.061,616.04501.76
    所有者权益合计21,810.1520,744.5718,617.23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24,789.9523,835.9221,996.59

    项目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6,011.735,805.064,741.55
    其中:营业收入6,011.735,805.064,741.55
    二、营业总成本4,589.523,822.383,218.31
    其中:营业成本3,899.243,419.212,930.25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3,899.243,419.212,930.25
    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29.64135.58255.08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530.28157.3447.47
    财务费用3.60-26.77-42.11
    资产减值损失126.75137.0327.63
    其他---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606.5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422.2211,589.261,523.23
    加:营业外收入6.44-20.00
    减:营业外支出2.3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426.3311,589.261,543.23
    减:所得税费用360.74498.02388.5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65.5811,091.251,154.74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1,065.5811,091.251,154.74

    项目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984.354,190.204,385.85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508.053,691.5530,669.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492.407,881.7535,055.6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84.281,660.651,909.6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229.441,914.451,205.27
    支付的各项税费1,042.05469.41795.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02.205,332.7929,087.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457.979,377.2932,997.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34.43-1,495.542,057.8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9,606.5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606.5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38.911,579.279,586.34
    投资支付的现金2,000.001,388.152,271.94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38.912,967.4311,858.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8.916,639.16-11,858.2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5,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00-15,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99.0075.9168.2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833.918.4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9.009,909.8276.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9,909.8214,923.3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96.52-4,766.205,122.93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12.735,178.9255.9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09.25412.735,178.92

    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持股比例合并期间
    弘高

    泰合

    北京市500万技术推广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工艺美术设计;设计、代理、发布广告;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技术培训;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销售工艺品、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电子产品、日用品、文具用品、花卉、首饰。100%2012.6.25-

    2013.12.31


    公司

    名称

    注册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持股比例合并期间
    弘高装饰北京市5,000万生产装饰、装修材料;承接国内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及配套设施的安装、园林塑形;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具、针纺织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100%2011.1.1-

    2013.12.31

    辽宁弘高沈阳市800万建筑工程、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持资质证经营)。100%2011.1.1-

    2013.12.31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关联方组合以与债务人是否为弘高设计内部关联关系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项目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
    关联方组合不计提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5.005.00
    1-2年10.0010.00
    2-3年30.0030.00
    3-4年50.0050.00
    4-5年80.00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名称使用寿命(年)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或摊销率(%)
    房屋及建筑物2054.75
    土地使用权5051.9

    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运输设备5-10109.00-18.00
    机械设备51018.00
    办公设备5519.00
    电子设备3531.67

    类别使用年限(年)预计净残值率(%)
    计算机软件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