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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4-035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于2014年6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名,所持股份50,953,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46.2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涵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炯律师、肖剑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0,953,2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0,953,2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0,953,2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0,953,2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5、《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0,953,2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0,953,2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0,953,2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关于公司董事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各子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吴涵渠先生2013年度薪酬

      关联股东吴涵渠先生和赵旭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票13,615,1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郭卫华先生2013年度薪酬

      关联股东郭卫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票48,339,6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赵旭峰先生2013年度薪酬

      关联股东吴涵渠先生和赵旭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票13,615,1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其他董事2013年度薪酬

      关联股东沈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票49,533,8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关于公司监事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黄斌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票44,757,7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关于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2014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吴涵渠先生、郭卫华先生和赵旭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票11,001,5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0,953,2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0,953,2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0,953,2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0,953,2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炯律师、肖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