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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14-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4-04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12日以书面、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14年6月18日上午九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信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伟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4-045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聘任彭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彭敏女士简历:女,1985年12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8月至2011年8月在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客服部、董事会办公室任职,2011年9月-2012年6月在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地面服务部任职,2012年7月-2014年4月在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任职,于2014年5月份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彭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九楼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电话:0755-23818513

    传真号码:0755-23818685

    办公邮箱:pengmin@sunyes.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4-046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4年7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9楼)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1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 2014 年7月1日(星期二)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新亚新材料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亚美斯通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7月2日至7月3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路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7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88;投票简称:新亚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进行投票时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其中,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

    表达相同意见。具体见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对总议案一次性表决100.00
    1《关于全资子公司新亚新材料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00
    2《关于全资子公司亚美斯通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0

    (3)对于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7月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 年7月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9楼

    联系人:彭敏

    电话:0755-23818513

    传真:0755-2381868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全资子公司新亚新材料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亚美斯通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