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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惠利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 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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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惠利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3年9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242号文注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5月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13年11月7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谭炯

      设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电话:(021)38834999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谭炯(TAN Jiong)先生,董事长。国籍:中国。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云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中国银行武汉市青山支行行长、党总支书记、中国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等职。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00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具有14年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梅非奇(MEI Feiqi)先生,董事。国籍:中国。现任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室主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先后在地质矿产部、国务院办公厅工作,加入中国银行后,历任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中国银行总行个人金融总部总经理等职。

      葛岱炜(David Graham)先生,董事。国籍:英国。现任贝莱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主要负责管理贝莱德合资企业关系方面的事务。葛岱炜先生于1977年—1984年供职于Deloitte Haskins @ Se&ls(现为普华永道)伦敦和悉尼分公司,之后,在拉扎兹(Lazards)银行伦敦、香港和东京分公司任职。1992年,加入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MLIM),曾担任欧洲、中东、非洲、太平洋地区客户关系部门的负责人。2006年贝莱德与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并后,加入贝莱德。

      朱善利(ZHU Shanli)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中国中小企业促进中心主任、21世纪创业投资中心主任、管理科学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投资协会理事、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企业投资协会常务理事、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管理系讲师、副教授、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系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等职。

      荆新(JING Xin)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监事、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审计处处长等职。

      葛礼(Gary Rieschel)先生,独立董事。国籍:美国。启明维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创办者,现任董事总经理,同时供职于里德学院董事会、亚洲协会、中美合资企业清洁能源、清洁技术论坛的顾问委员会,并担任纳斯达克上市公司THQ的独立董事。曾在美国知名技术公司思科、英特尔等任高级营运职位,并被多家杂志如福布斯、红鲱鱼、网络标准评为全球最主要的风险资本家之一。曾在美国英特尔公司担任品质保证经理,在美国NCube公司、思科公司以及日本Sequent公司担任管理职位,后为SOFTBANK/Mobius风险资本的创办者、董事总经理。哈佛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里德学院生物学学士。

      2. 监事

      赵绘坪(ZHAO Huiping)先生,监事。国籍:中国。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人力资源管理师、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信息团队主管、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综合处副处长、处长、人事部技术干部处干部、副处长。

      乐妮(YUE Ni)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工商管理硕士。曾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友邦华泰基金管理公司工作。2006年7月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3. 高级管理人员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沃顿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MBA)和经济学硕士。曾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讲师。

      张家文(ZHANG Jiawe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4. 基金经理

      范静(FAN Jing)女士,金融市场学硕士。曾任日本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资金部交易员。2007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研究员、专户投资经理、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助理。2013年12月至今任中银惠利纯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2月至今任中银活期宝货币基金基金经理。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准会员。 具有8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员从业资格。

      奚鹏洲(XI Pengzhou)先生,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执行董事(ED),理学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全球金融市场部债券高级交易员。2009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5月至2011年9月任中银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6月至今任中银增利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中银双利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中银信用增利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9月至今任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1月至今任中银惠利纯债基金基金经理。具有14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三)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助理执行总裁)、杨军(资深投资经理)、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张发余(研究部总经理)、李建(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四)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成立时间:1987年4月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7.87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125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010-65558812

      传真:010-65550832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信银行(601998.SH、0998.HK)成立于1987年,原名中信实业银行,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伴随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信实业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改革的大潮中逐渐成长壮大,于2005年8月,正式更名“中信银行”。2006年12月,以中国中信集团和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股东,正式成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年,成功引进战略投资者,与欧洲领先的西班牙对外银行(BBVA)建立了优势互补的战略合作关系。2007年4月27日,中信银行在上海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同步上市。2009年,中信银行成功收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国金)70.32%股权。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信银行已成为国内资本实力最雄厚的商业银行之一,是一家快速增长并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

      2009年,中信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订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订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信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全面认可。

      (二)主要人员情况

      朱小黄先生,中信银行行长,高级经济师,并获中国政府特殊津贴。1982年湖北财经学院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85年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专科毕业,2006年中山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博士毕业。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首席风险官。现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银行党委书记及行长 。

      曹国强先生,中信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曾担任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计划资金处副处长,招商银行深圳管理部计划资金部总经理,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总经理,中信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中信银行行长助理。

      刘泽云先生,现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1996年8月进入本行工作,历任总行行长秘书室科长、总行投资银行部处经理、总行资产保全部主管、总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年8月18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信银行已托管31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DII等其他托管资产,总托管规模逾2万亿元人民币。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 谭炯

      电话: (021)38834999

      传真: (021)68872488

      联系人: 徐琳

      2. 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联系人: 宋亚平

      网址: www.boc.cn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常振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联系人: 郭伟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联系人: 曹榕

      网址: 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联系人: 邓炯鹏

      网址: www.cmbchina.com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联系人: 刘晨、李芳芳

      网址: www.ebscn.com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联系人: 陈忠

      网址: www.cs.ecitic.com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联系人: 权唐

      公司网站: http://www.csc108.com/

      8)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 沈强

      客户服务电话: (0571)96598

      联系人: 周妍

      公司网站: www.bigsun.com.cn

      9)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 储晓明

      客服电话:95523

      网址:www.sywg.com

      联系人:高夫

      (二) 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5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 韩炯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 孙睿

      经办律师: 黎明、孙睿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汤骏

      经办会计师:陈露、汤骏

      五、基金的名称

      中银惠利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利用定期开放、定期封闭的运作特性,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在有效保持资产流动性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中的公司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换债券申购(但本基金投资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中的公司债部分除外)和增发新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配比。

      1、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定性和定量地分析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水平或盈利能力,通过比较或合理预期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风险与收益率变化,确定并动态地调整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间的配置比例,确定最能符合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2、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认真研判中国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及由此引致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密切跟踪CPI、PPI、M2、M1、汇率等利率敏感指标,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未来中国债券市场利率走势进行分析与判断,并由此确定合理的债券组合久期。

      (1)宏观经济环境分析:通过跟踪、研判诸如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额同比增长率、进出口额同比增长率等宏观经济数据,判断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在经济周期中所处位置,预测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取向及当前利率在利率周期中所处位置;基于利率周期的判断,密切跟踪、关注诸如CPI、PPI等物价指数、银行准备金率、货币供应量、信贷状况等金融运行数据,对外贸易顺逆差、外商直接投资额等实体经济运行数据,研判利率在中短期内变动趋势,及国家可能采取的调控政策;

      (2)利率变动趋势分析:基于对宏观经济运行状态以及利率变动趋势的判断,同时考量债券市场资金面供应状况、市场主流预期等因素,预测债券收益率变化趋势;

      (3)久期分析:根据利率周期变化、市场利率变动趋势、市场主流预期,以及当期债券收益率水平,通过合理假设下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最后确定最优的债券组合久期。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降低时,本基金将延长所持有的债券组合的久期值,从而可以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收益;反之,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上升时,则缩短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带来的资本损失,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

      3、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察收益率曲线和信用利差曲线,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和信用利差曲线走势来调整投资组合的头寸。

      在考察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本基金将确定采用集中策略、哑铃策略或梯形策略等,以从收益率曲线的形变和不同期限信用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一般而言,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集中策略;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将采用哑铃策略;在预期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则采用梯形策略。

      4、信用类债券策略

      本基金对于金融债、信用等级为投资级的企业(公司)债等信用类债券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通过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债券品种进行筛选过滤,通过自上而下地考察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监管环境、公司背景、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水平等诸多因素,通过给予不同因素不同权重,采用数量化方法把主体所发行债券分为6个信用级别,其中,1-3级资质较好,可以长期持有,被视为配置类资产;4-5级则资质稍差,可以短期持有,被视为交易类资产;而规避类则资质很差,信用风险很高,限制对其投资。

      信用债收益率是在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收益的信用利差。基准收益率主要受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的影响,信用利差收益率主要受该信用债对应信用水平的市场信用利差曲线以及该信用债本身的信用变化的影响。因此,信用债的投资策略可细分为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的投资策略、基于信用债个券信用变化的投资策略。

      (1)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的投资策略

      首先,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受到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变化的影响。如果宏观经济向好,企业盈利能力增强,现金流好转,信贷条件放松,则信用利差将收窄;如果经济陷入萧条,企业亏损增加,现金流恶化,信贷条件收紧,则信用利差将拉大。其次,分析信用债市场容量、信用债券结构、流动性等变化趋势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同时政策的变化也影响可投资信用债券的投资主体对信用债的需求变化。本基金将综合各种因素,分析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不同风险类别的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

      (2)基于信用债个券信用变化的投资策略

      除受宏观经济和行业周期影响外,信用债发行人自身素质也是影响个券信用变化的重要因素,包括股东背景、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水平、经营状况、财务质量、融资能力等因素。本基金将通过公司内部的信用债评级系统,对债券发行人进行资质评估并结合其所属行业特点,判断个券未来信用变化的方向,采用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对公司债、企业债定价,从而发掘价值低估债券或规避信用风险。

      5、流动性管理策略

      为合理控制本基金开放期的流动性风险,并满足每次开放期的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在投资管理中将持有债券的组合久期与封闭期进行适当的匹配。

      6、息差策略

      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本基金将实施正回购并将融入的资金投资于信用债券,从而获取债券收益率超出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率)的套利价值。

      7、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可根据市场发展,精选投资夹层工具,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收益增强。

      8、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质上为公司债,只是发行主体扩展到未上市的中小型企业,扩大了基金进行债券投资的范围。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主体为非上市中小企业,企业管理体制和治理结构弱于普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相对滞后,对企业偿债能力的评估难度高于普通上市公司,且定向发行方式限制了合格投资者的数量,会导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因此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将重点关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评级体系,对个券进行信用分析,在信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追求合理回报。本基金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品种进行筛选过滤,重点分析发行主体的公司背景、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水平等诸多因素,给予不同因素不同权重,采用数量化方法对主体所发行债券进行打分和投资价值评估,选择发行主体资质优良,估值合理且流通相对充分的品种进行适度投资。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1.2%。

      每个封闭期首日,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根据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利率水平调整。

      本基金选择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1.2%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主要考虑如下: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各类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强调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以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加上一定息差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符合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且与本基金每封闭满6个月开放一次的运作方式相匹配。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或停止该基准利率的发布,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5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3月31日。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11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十四、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与赎回费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董事会成员、管理层成员、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等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二)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三)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四)在“基金的募集“部分,对基金首次募集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说明;

      (五)在“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进行了说明;

      (六) 在“基金的封闭期和开放期”部分,对基金的封闭期、基金的开放期等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七)在“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基金首次开放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进行了说明;

      (八)新增“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根据《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及《基金合同》,披露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九)新增“基金的业绩”部分,披露了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十)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料寄送事宜进行了说明;

      (十一)新增“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明了前次招募说明书公布以来的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0日

      (2014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