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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2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编号:临2014-024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已刊登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公告临2014-020),现再次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上午9:30。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影城六楼第三放映厅(地址为上海市新华路160号。地铁10号线、11号线交通大学站出站步行可达;途径公交车有76路,48路,946路,806路,26路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提案》

      5、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关于为公司进出口业务提供担保的提案》

      7、审议《关于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传输业务)的提案》

      8、审议《关于公司出让移动电视广告经营权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9、审议《关于公司与复地合资开发房地产项目并提供股东借款的提案》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认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用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的提案》

      1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若干条款的提案》

      13、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14年6月1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58828222)。

      (2)登记时间:2014年6月23日(09:30—11:30,13:00—15:00)。

      (3)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维一软件,纺发大楼,近江苏路,地铁二号线4号口出较近,临近公交车有01,62,923,71,921,939,20,44,825路等。现场登记场所咨询电话:021-52383317)。

      五、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21-58791888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号,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120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规定,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和纪念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832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编号:临2014-025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上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4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2.95亿元相比,将增加90 % 到110%。

      (三)本期业绩预增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43.76万元。

      (二)每股收益:0.093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本期内,公司各项业务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其中:以东方明珠电视塔为代表的旅游业务板块接待游客增长较快,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40%左右;公司杨浦“渔人码头”二期项目以及太原湖滨会堂销售及预售情况良好,杨浦项目开始确认收入。同时,公司其他业务进展顺利,其中:媒体业务继续保持稳定;凯旋路项目顺利推进,土地补偿款陆续到位;公司参股49%的东方有线自实施数字化平移及NGB网络建设以来,上半年已经开始实现扭亏为盈。另外,公司上半年实现较好投资收益。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4年上半年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