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焦瑾璞:国家应尽快出台发展普惠金融的规划和指导意见,做好顶层设计,营造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记者 朱文彬 ○编辑 梁伟
在21日举行的第三届广州金交会期间,中国人民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焦瑾璞表示,国家应尽快出台发展普惠金融的规划和指导意见,做好顶层设计,营造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去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普惠金融”第一次正式写入了党的决议,其中受关注和重视程度上升到新的阶段。
“事实上,我们还要关注到《决定》中提到的后两句,就是‘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 焦瑾璞说,中央对普惠金融未来的发展作出了定位,一是创新,再是要丰富金融市场的层次和产品,不能脱裂来讲。
焦瑾璞说,目前从理论到实践上,全世界对发展普惠金融已经达成共识,并列出了路线图和时间表,联合国和世界银行敦促各国推动普惠金融建设,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为所有工作年龄的人群普及金融服务。
“而我国的普惠金融到底发展到何种程度,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共识。” 焦瑾璞认为,发展普惠金融的前提应摸清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进程。据了解,我国对普惠金融的探索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初,一些公益组织和小额信贷开始实施。到2005年小贷公司的试点以及此后的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成立,普惠金融进入了商业性模式的阶段。随着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突出,小额贷款、微信金融以及普惠金融的受重视程度日渐提升。
据焦谨璞研究团队的最新成果显示,北京、上海、浙江和天津属于高普惠金融期间,另有15个省市还处于低普惠金融期间,发展程度不均衡明显。
对此,焦谨璞建议,尽快出台发展普惠金融的规划和指导意见,做好顶层设计。“这一顶层设计并不一定非常详细,主要是列出原则的东西,让大家有规可循。因为现在谈的普惠金融概念太广泛化,谈的东西也太多。”
“不知道出炉的时间表会如何。”焦谨璞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说。
此外,他还建议,发展普惠金融还需要界定其概念和范围,发对普惠金融广泛化,“不能干什么都是普惠金融,普惠金融可以理解为‘普之城乡、惠之民众’”。再者是正确衡量我国普惠金融发展进程,缺什么补什么,不能一哄而上。同时,发展普惠金融还应从基层做起,从机构的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再到机制和体制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