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6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间称“本公司”)根据江苏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与要求,对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公开承诺以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截止目前,本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超期未履行的承诺,现将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告如下:
一、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及公司股东、关联方未有不符合4号指引的承诺及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目前尚处于承诺期限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如下:
1、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兴
本人目前无投资并控制与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产品、业务相同或类似企业,因此,对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对于发行人正在或将来要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本人亦将不会再直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生产、研究和开发任何对发行人构成直接竞争的相同或相近或可替代的产品,除非发行人对本人有要求;本人不会利用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身份从事任何有损于发行人利益的行为;本人将促使本人拥有50%股权以上的企业或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企业遵守上述承诺,如果上述附属企业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改变上述状况,本人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避免可能带来的同业竞争,并切实保障其他股东的利益;本人同意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2、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兴
为规范和减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指除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发行人及发行人中小股东权益,本人承诺:
1)在发行人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
2)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关联交易须遵循正常商业行为准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定价原则,不要求或接受发行人以低于市场价或发行人给予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价格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不以高于市场价或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价格向发行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
3)除非本人不再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本承诺始终为有效之承诺。本人同意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7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宝马”)关于“新发动机工厂铸造车间整体传输系统”的《一次性采购订单》,订单金额为人民币6663.15万元(含税),订单交付日期为2014年11月24日。双方将在后期正式签订商务合同。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是宝马集团和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资企业,业务涵盖BMW品牌汽车的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公司的生产基地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在北京设有分公司,销售和服务网络遍及全国。
华晨宝马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华晨宝马上一会计年度(2013年度)与本公司发生的类似业务交易金额为393.82万元人民币。
华晨宝马作为国内规模较大的乘用车制造商,实力雄厚,交易履约风险小。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本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3 年度)营业总收入的3.26 %。本合同交付时间为 2014 年 11月24日,主要对公司 2014年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目前市场变化因素较多,采购成本一定时期内会出现一些波动,从而影响产品利润,存在一些风险。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