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调查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书评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
    进展公告
  •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
    第九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电话的公告
  •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2013年度增值税返还的公告
  •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  
    2014年7月3日   按日期查找
    B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4版:信息披露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
    进展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
    第九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电话的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2013年度增值税返还的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48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沁源县康泰煤焦气化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永泰能源”)控股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伟集团”)向自然人张卫东、邢锦霞转让所持有的沁源县康泰煤焦气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煤焦”或“目标公司”)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是为了加快实施公司发展转型战略,精简附属辅业,优化资产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提高经济效益。

      ●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康泰煤焦注册资本300万元,截止2014年5月31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127.93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以康泰煤焦评估后的净资产为作价依据,确定康泰煤焦100%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格为2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将增加康伟集团201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收益约5,700万元,占本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11.96%,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的授权,本次股权转让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即可实施。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长已批准康泰煤焦股权转让事项,有关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全部完成,康伟集团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并已完成康泰煤焦股权的工商变更和相关交接事宜。

      一、交易概述

      为了加快实施公司向“煤电一体化、能源物流仓储、新能源”多元化产业转型发展,进一步精简公司附属辅业,优化资产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提高经济效益。2014年6月26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康伟集团与自然人张卫东、刑锦霞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康伟集团以20万元的价格向张卫东、邢锦霞转让所持有的康泰煤焦100%股权,其中:由康伟集团向张卫东转让康泰煤焦90%股权,转让价格为18万元;由康伟集团向邢锦霞转让康泰煤焦10%股权,转让价格为2万元。全部转让价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4)第73号《评估报告书》,以2014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康泰煤焦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27.93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约定,转让价格以该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确定康泰煤焦100%股权转让价格为20万元。

      2014年6月26日,根据《公司章程》的授权,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的授权,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即可实施。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张卫东基本情况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401031963****0710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

      2、邢锦霞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401031964****0622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

      张卫东、邢锦霞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康泰煤焦100%的股权。

      (一)交易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名 称:沁源县康泰煤焦气化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沁源县沁河镇河西村

      3、法定代表人:王天顺

      4、注册资本:300万元

      5、营业执照注册号:140431200003254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场地出租等。

      康泰煤焦拥有现为工业用途的土地资产131.41亩,地址位置靠近沁源县城,目前康泰煤焦处于停业和场地出租状态。截至2013年末,康泰煤焦账面资产总额2,169.20万元,负债总额7,943.03万元,净资产-5,773.83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24.42万元,净利润-0.44万元。

      (二)目标公司评估结果

      1、评估结果汇总

      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4)第73号《评估报告书》,以2014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康泰煤焦经评估后的总资产为3,106.10万元,总负债3,234.03万元,净资产为-127.93万元。

      2、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康泰煤焦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三)交易标的或有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康泰煤焦100%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定价依据、价款及支付

      (1)交易各方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康泰煤焦《评估报告书》(苏中资评报字[2014]第73号),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5月31日的目标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127.93万元为参考依据,确定目标公司10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20万元。

      (2)经交易各方协商,康伟集团转让给张卫东目标公司9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18万元,康伟集团转让给邢锦霞目标公司1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2万元。

      (3)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张卫东将股权转让价款18万元、邢锦霞将股权转让价款2万元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康伟集团。

      2、交接

      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由交易各方共同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目标公司相关的交接和验收手续。

      3、人员安置

      受让方受让目标公司后,目标公司现有在岗在册职工继续维持与目标公司的劳动用工关系,并由受让方负责妥善解决现有职工在目标公司的岗位安置、社会保险缴纳等。

      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加快实施公司向“煤电一体化、能源物流仓储、新能源”多元化产业转型发展,进一步精简公司附属辅业,优化资产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康伟集团可收回投资本金20万元,同时可增加201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收益约5,7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有关康泰煤焦股权转让事项已全部完成,康伟集团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并已完成康泰煤焦股权的工商变更和相关交接事宜。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股权转让协议;

      2、康泰煤焦资产评估报告;

      3、公司董事长对本次交易的批准书。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