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大宗交易特定类型
固定价格申报的通知
固定价格申报的通知
2014-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市场参与者:
为完善大宗交易机制、推动大宗交易市场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将于2014年7月7日起,开通大宗交易特定类型的固定价格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开通的固定价格申报类型指以收盘价格提交的固定价格申报。如当日竞价时段没有成交,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作为当天收盘价格。
二、本所于每个交易日的15:00-15:30,接受以收盘价格提交的固定价格申报。相关申报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3.7.3条、第3.7.9条的要求,并遵守本所业务规则关于大宗交易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请各会员单位尽快做好业务调整和技术准备。以当日全天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进行的固定价格申报,以及盘后交易时段大宗交易申报暂不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