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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2014-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4-072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7月5日,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富控股”)全资子公司浙富水电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Xe Pian Xe Namnoy 水电站项目”总承包方 SK Engineering&Construction Co.,Ltd(以下简称“SK E&C”) 在老挝巴色签署了《老挝Xe Pian Xe Namnoy水电站机电设备总承包项目合同》。

      一、基本情况

      1.标的物:老挝Xe Pian Xe Namnoy水电站机电设备总承包。该电站位于老挝南部占巴塞省老挝波罗高原;位于Xe Pian 和Xe Namnoy河上。

      2.中标总金额:74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46096.82 万元)。

      3.交货时间及地点:分次交货,预计到2018年底交货完毕,交货至老挝Xe Pian Xe Namnoy水电站项目现场。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名 称:SK Engineering&Construction Co.,Ltd(韩国 SK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Mr. Casey Choi and Ki haeng Cho

      3.住 所:32 Insadong 7-gil, Jongno-gu

      4.经营范围:Chemical Plant, Power Plant, Housing, Architecture, Infra

      Structure Building(化工厂,发电站,住宿设施,建筑,基础设施建设)。

      5.SK Engineering&Construction Co.,Ltd(SK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富水电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中SK Engineering&Construction Co.,Ltd(SK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富水电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7.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方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7400万美元(其中20%采用泰铢支付,且泰铢先行支付)。

      2.结算方式:预付款10%(预付款在后续付款中按比例扣除,直至扣完)。制造设计审批20%;材料采购订单10%;工厂验收款20%;运输款5%,安装款20%,调试和运行款25%。

      3.签署时间:2014年7月5日

      4.生效条件: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生效时间:2014年7月5日

      6.合同履行期限:2014年7月-2019年2月

      7.违约条款:

      (1).承包商如有以下行为,则构成合同违约:

      a.未能根据合同条款向分包商支付应付费用;

      b.资不抵债或破产,与债权人协定处置资产,自愿或强制清算(重组除外)。

      c.承包商中断工程建设超过200天,由分包商违约引起的工程建设中断除外。

      (2).分包商如有以下行为,则构成合同违约:

      a.延期交货:

      延期1-60天罚款金额为34000美元;延期61-120天罚款金额为38000美元,延期121天-180天罚款金额为42000美元,延期超过180天46000美元。

      b.性能罚款:

      EGAT机组,效率每低于保证值0.05%,罚款金额为760,000美元。EDL机组,效率每低于保证值0.05%,罚款金额为88,000美元。

      总违约责任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0%。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在合同生效后,公司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交付设备,具体交付进度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履行。此次中标总金额约占公司 2013 年度营业收入的57.90%,公司将按照交货进度生产部件并确认销售收入,预计将增加公司 2014-2019 年度的销售收入和净利润。

      3. 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 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

      2. 本合同履行周期和产品生产周期较长,营业成本受到生产周期内钢材等价格变动的影响,因而使得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3. 境外合同存在政治、汇率等影响因素。

      以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