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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金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0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38),定于2014年7月11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醒各位股东及时参会并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2014年7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下午15:00至2014年7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具体明确,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须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4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0

    2、投票简称:金马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098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 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议案统一表决100.00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00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0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金马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0980金马投票买入100.00元1股

    (2)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反对票,对议案2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0980金马投票买入1.00元2股
    360980金马投票买入2.00元3股

    7、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它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2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进行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2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议案1至2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 7月10日下午15:00 至2014 年7月11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9-6537831

    传真:0559-6537888

    联系人:杨海峰、王菲

    邮政编码:245200

    六、备查文件

    1、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特此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七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4年7月11日召开的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文件。

    序号议案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人: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请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进行公证。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