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4年7月11日起,本公司将增加财富证券代理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A类“160513”、C类“160514”)的申购、赎回业务。
有关详情请咨询财富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731-84403360,访问财富证券网站http://www. cfzq.com/;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9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加部分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人对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52,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上述代销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
一、 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
1、 中国银行
自2014年7月9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自2014年7月9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6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6),优惠后费率如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自2014年7月9日(含)起,投资者采用基金“定期定额”方式通过中国银行申购本基金(含柜台和新版网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2、 交通银行
自2014年7月9日(含)起至2015年6月30日15:00期间(法定基金交易日),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享受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高于0.6%的,按8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将不再享有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自2014年7月9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办理的定投业务,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8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二、 特别提示
1、各代销机构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该代销机构所有。
2、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各代销机构规定为准。如上述优惠活动调整,我司及各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相关内容。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的风险提示。
三、 咨询方式
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bosera.com
2、 中国银行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 交通银行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9日
关于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直销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
和对直销网上投资者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方便投资者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投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裕隆混合基金”),本公司决定于2014年7月9日起开通博时裕隆混合基金(基金代码:000652)直销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并对开立有博时直销交易账户、且通过博时直销网上交易系统交易的投资者实行优惠费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直销定期投资业务
博时裕隆混合基金开通的直销定期投资业务有定期定投业务、定期转换业务。
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投业务适用投资者为使用本公司已经公告开通了定期定投业务的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开立有博时直销交易账户、且已开通博时直销网上交易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直销网上交易定期转换业务适用投资者为开立有本公司直销交易账户、且已开通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二、关于优惠费率和适用业务范围
1、 对开立有博时直销交易账户、且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博时裕隆混合基金申购、转换、定期投资业务的优惠费率以本公司2010年3月15日公告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直销网上交易优惠费率的公告》和随后关于新增博时直销网上交易所支持银行卡、支付账户的网上交易优惠费率公告为准。
2、 对直销网上投资者通过现金宝当日充值可用金额申购博时裕隆混合基金的优惠费率以本公司2013年9月28日公告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投资者通过现金宝当日充值可用金额购买基金实施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为准。
3、 对直销网上投资者通过汇款支付方式办理博时裕隆混合基金申购业务的优惠费率以本公司2013年11月21日公告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投资者通过汇款方式购买基金实施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为准。
4、 本公司今后若对网上交易的业务范围和优惠费率进行调整,将及时公告。
三、重要提示
1、 开通直销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详情请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2、 开通网上交易业务详情请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3、 个人投资者通过汇款支付方式购买由本公司募集并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详情请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个人投资者汇款交易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4、 机构投资者通过直销网上交易方式购买由本公司募集并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0年5月10日公告的《关于开通机构直销网上交易业务和费率优惠的公告》。
5、 博时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指:博时快e通(网址为trade.bosera.com)、博时移动版交易系统(网址为m.bosera.com),博时手机交易系统(网址为wap.bosera.com)、博时直销网上交易系统APP版。
6、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7、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 本公司网址:www.bosera.com
2、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9日
关于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4年7月9日起,本公司将增加西南证券代理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000652”)的申购、赎回业务,并开通转换业务与定期定额业务。
有关详情请咨询西南证券客户服务热线: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096096全国统一电话委托号码023-63786220,访问西南证券网站http://www.swsc.com.cn;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9日
关于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裕隆)
增加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确权业务受理机构的公告
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代码为“000652”,集中申购代码为“000653”)由原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4692)转型而成,由于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是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此原裕隆证券投资基金退市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基金份额,在实施封闭式基金转型时将统一登记在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临时账户”下,投资者需要对其持有的裕隆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在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方可进行基金的赎回及其他交易,此过程称之为“确权”。
本公司已于2014年6月12日发布公告《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裕隆)确权登记指引》,为方便投资者办理确权业务,本公司于2014年7月9日起增加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为确权业务受理机构。
有关详情请咨询西南证券,联系方式如下。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
办公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
法定代表人: | 余维佳 |
联系人: | 张婷 |
电话: | 023-63786220 |
传真: | 023-63786212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096096 |
网址: | http://www.swsc.com.cn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9日
关于原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公告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的决议已完成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备案手续(《关于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217号)),依据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及《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7月4日,即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结束日对原裕隆证券投资基金进行折算。
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2014年7月4日)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0.865元,精确到小数点后第10位为0.8645709732元(第11位四舍五入),本基金管理人按照0.8645709732的折算比例将原基金裕隆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折算。折算后,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相应地,原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每1份基金份额折算为0.8645709732份,折算后基金份额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原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总份额由2,605,972,955.00份变更为2,253,048,563.92份。
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对各原基金裕隆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了计算,并由注册登记机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资者相应基金份额的登记确认。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9日
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7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50027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9月7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6月30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45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25,409,344.97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2,704,672.49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份基金份额) | 0.15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第2次分红 |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50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7月14日 |
除息日 | 2014年7月14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7月16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基准为2014年7月1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于2014年7月15日登记到投资者对应的交易账户中,2014年7月16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投资者通过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4年7月1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14年7月14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9日
博时安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 7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博时安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博时安丰18个月定开债(LOF) | |
场内简称 | 安丰18 | |
基金主代码 | 160515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8月22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安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博时安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6月30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47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6,678,173.51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010,356.16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份基金份额) | 0.25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2次分红 |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25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7月14日 | |
除息日 | 2014年7月15日(场内) | 2014年7月14日(场外)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7月17日(场内) | 2014年7月16日(场外)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4年7月1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4年7月15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7月16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收益分配情况。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4年7月1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14年7月10日至7月14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9日
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7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博时裕隆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000652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6月3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申购起始日 | 2014年7月9日 |
赎回起始日 | 2014年7月9日 |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3)自2014年7月9日起,原裕隆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成功办理确权业务后的份额以及通过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均可办理赎回。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公布的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5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各代销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最低追加申购金额限制;通过直销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
3.2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 <100万元 | 1.5% |
100万元 ≤ M <500万元 | 1.0% |
500万元 ≤ M <1000万元 | 0.6% |
M ≥1000万元 | 收取固定费用1000元 |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赎回费率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 | 赎回费率 |
Y < 7日 | 1.5% |
7日 ≤ Y < 30日 | 0.75% |
30日 ≤ Y < 两年 | 0.5% |
两年 ≤ Y < 三年 | 0.25% |
Y ≥ 三年 | 0 |
原裕隆基金转为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自《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5.2 代销机构
序号 | 代销机构 | 申购、赎回业务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7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8 |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9 |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10 |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 |
11 |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12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13 |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14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 |
15 |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16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17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18 |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19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 |
20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21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22 |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23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24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25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26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27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 |
28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29 |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
30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31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 |
32 |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33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34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35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 |
36 |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 √ |
3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38 |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39 |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40 |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41 |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42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43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44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4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46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47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48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49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50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51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52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53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54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55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56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57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58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59 |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60 |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61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62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63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64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65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66 |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67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68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69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70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71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72 |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73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74 |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75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76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77 |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 √ |
78 |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79 |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80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81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82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83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84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6月12日《证券时报》和2014年6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9日
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7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博时裕隆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000652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6月3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4年7月9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2014年7月9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4年7月9日 |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请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须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变更相关资料。
(3)各销售机构如开通定期不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看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4)自2014年7月9日起,原裕隆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成功办理确权业务后的份额以及通过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均可办理转换业务。
2.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3.日常转换业务
3.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已募集和管理的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01(前收费)、051001(后收费))、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02)、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03(A类)和000665(B类))、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04)、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50106(前收费)、051106(后收费)和B类代码:050006)、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07)、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201(前收费)、051201(后收费))、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08)、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09)、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10(前收费)、051010(后收费))、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11(A类)、051011(B类)和050111(C类))、博时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12)、博时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代码:050013)、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14(前收费)、051014(后收费))、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16(A类)、051016(B类)和050116(C类))、博时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18)、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19(A类),050119(C类))、博时深证基本面2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代码:050021)、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22)、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23(A类),050123(C类))、博时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代码:050024)、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26)、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27)、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29(A类),050129(C类))、博时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0084(A类),000085(C类))、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0200)、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0264)、博时裕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0219)、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0280(A类)、000281(C类))和博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0178)之间的转换。
2)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持有上述任一只基金的投资者。
3)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4)暂停基金转换转出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转出业务。
5)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本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4.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 <100万元 | 1.5% |
100万元 ≤ M <500万元 | 1.0% |
500万元 ≤ M <1000万元 | 0.6% |
M ≥1000万元 | 收取固定费用1000元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扣款金额,但最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4)重要提示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以从T+2日起通过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办理网点、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5.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5.2 代销机构
序号 | 代销机构 | 开通定期定额业务 | 开通转换业务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是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7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8 |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9 |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是 |
10 |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是 |
11 |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是 |
12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是 |
13 |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14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5 |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16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7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是 |
18 |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否 |
19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否 | 否 |
20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21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是 |
22 |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是 |
23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24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是 |
25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是 |
26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27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是 | 是 |
28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29 |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是 | 是 |
30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31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否 | 是 |
32 |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是 |
33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34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35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36 |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3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38 |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39 |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是 |
40 |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41 |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是 |
42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43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是 |
44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4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46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47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48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49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50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51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52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53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是 |
54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55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56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是 |
57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是 |
58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59 |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60 |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是 |
61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62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63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否 |
64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是 |
65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66 |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67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68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69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70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71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72 |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是 |
73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74 |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75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是 |
76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77 |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 是 | 是 |
78 |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79 |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80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81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是 |
82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83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84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6月12日《证券时报》和2014年6月16日《中国证券报》的《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9日
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集中申购结果的公告
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经原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转型、并已完成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手续的开放式基金。根据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后续安排,本基金自2014年6月16日起开放集中申购。截至2014年7月4日,集中申购工作已经顺利结束。
根据《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基金最终确认的有效净集中申购金额为33,701,366.48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33,701,366.48份。有效集中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4,625.87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4,625.87份。截止2014年7月8日本次集中申购有效净申购资金及折算成基金份额的银行利息已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本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集中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950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初始净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有效净集中申购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33,705,992.35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集中申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0.00份(含集中申购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集中申购基金总份额比例的0.00%;本基金管理人基金从业人员集中申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0.00份(含集中申购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集中申购基金总份额比例的0.00%。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日(2014年7月4日)对原裕隆证券投资基金进行了份额折算,折算比例为0.8645709732,折算后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原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总份额由2,605,972,955.00份变更为2,253,048,563.92份,本基金集中申购及份额折算后的总份额为2,286,754,556.27份。
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于2014年7月9日开始办理。自2014年7月9日起,原裕隆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成功办理确权业务后的份额以及通过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均可办理赎回。
投资者可以访问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