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股份计划
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4-36
债券代码:127002 债券简称:徐工转债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股份计划
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机械或公司)于2014年7月15日(星期二)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有限)通知,2014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15日期间,徐工有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617,143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截止2014年7月14日,公司已发行股份为2,062,762,378股),徐工有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全部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增持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徐工有限。
二、首次增持及增持计划公告的披露时间
徐工有限于2014年7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780,7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038%(截止2014年7月7日,公司已发行股份为2,062,762,378股)。公司于2013年7月9日发布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股份公告》(详见2014-34号公告)。
三、本次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判断和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第一大股东徐工有限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之内,增持不超过徐工机械已发行股份1%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鉴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4年4月25日开始转股,已发行股份数为现有股份数与后续可转债转股数之和)。
四、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工有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617,143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的1%。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徐工有限持有公司1,016,409,9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9.27%(截止2014年7月7日,公司已发行股份为2,062,762,378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徐工有限持有公司1,037,027,043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27%(截止2014年7月14日,公司已发行股份为2,062,762,378股)。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一)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徐工有限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增持依法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以及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的申请,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六、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徐工有限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徐工有限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有违反承诺的行为。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4-37
债券代码:127002 债券简称:徐工转债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A股可转债上市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摩根华鑫)《关于更换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王欣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A股可转债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摩根华鑫已授权保荐代表人杨曦女士接替王欣宇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A股可转债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德祥先生、杨曦女士。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7 月15 日
附:杨曦女士简历
杨曦女士现任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包括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分离交易可转债、鞍钢新轧股份有限公司整体上市、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整体上市、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等A股保荐项目。
杨曦女士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于上海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