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9 证券简称:大连友谊 公告编号:2014-033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 15日 上午9:0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交易时间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7月14日 15:00 至 2014年7月15日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七一街1号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田益群先生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7月1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董事长田益群先生主持会议。
(一)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18名,代表股份107,117,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553%。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06,740,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496%。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376,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辽阳友谊商城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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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隆安(大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一静、于双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79 证券简称:大连友谊 公告编号:2014-034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开展O2O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情况简介
近期,为进一步拓展公司零售业发展空间,尽快创建线上与线下融合的O2O商业模式,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大连友谊商城本店与“腾讯·大辽网”签署《微信服务功能开发服务合同》。该微信服务功能开发内容包括:会员系统集成;微信预约;品牌推荐;营销活动;微信支付;文化宣传以及掌上商城等。该功能建成后,可实现商场品牌和服务信息线上线下共享,让顾客获取商场资讯;实现会员卡绑定,使公司会员无需持卡即可享受会员服务;最终可实现友谊商城移动购物功能。
目前,公司已经组织专门团队进行项目开发,并实现了门店无线WIFI 覆盖、会员功能开发等任务,该微信公众平台其余各项服务功能正在有序开展。公司将在取得初步成效后,移植到公司其他门店,以实现与大连友谊商城微信平台功能的一致性,并最终创建公司O2O商业模式。
二、此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因上述业务目前在初期阶段,未来取得的实际效果尚待观察,本业务对公司本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5日
北京市隆安(大连)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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