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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4-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4-049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累计换手率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5.4.3 条所述的异常波动标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及核实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方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14年7月11日披露编号为:2014-045的《关于重大事项复牌公告》,公司于2014年7月10日接控股股东安徽江淮江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汽集团”)《通知》,江汽集团及其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汽控股”)、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投投资”)、合肥实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实勤投资”)已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签署了《吸收合并协议》。按照《吸收合并协议》约定,江淮汽车拟通过向江汽集团全体股东江汽控股、建投投资、实勤投资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江汽集团。江淮汽车为拟吸收合并方和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存续方,江汽集团为被吸收合并方。上述交易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江汽集团,持股比例为20.73%,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江淮汽车,持股比例为20.73%,交易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除前述已公示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针对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股权转让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除前述已公示事项外,至少三个月内不筹划其他针对公司的重大事项。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前述交易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由于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已于7月15日披露201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将在8月18日发布201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包括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任何人提供。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