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调查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专访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财富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财富故事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中易和科技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 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  
    2014年7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B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7版:信息披露
    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中易和科技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2014-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36版)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中证新兴产业指数+25%上证国债指数。

    中证新兴产业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市上市的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动汽车、信息产业、生物医药、生物育种、国防军工、新材料、高端制造、现代服务业及海洋产业等新兴产业的公司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100家公司组成,以综合反映沪深两市中新兴产业公司的整体表现。

    上证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它推出的目的是反映我们债券市场整体变动状况,是我们债券市场价格变动的"指示器"。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果上述指数不适用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适当的程序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其中,若变更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事宜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若变更事宜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应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积极型的股票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风险高收益品种。

    (六)投资限制

    1、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且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新兴产业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投资于权证投资范围为基金资产的0-3%;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5%-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2)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0)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且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和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七、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013年6月14日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2013 年6 月9 日,公司高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稽查局下达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调查通字2013-2-012 号),通知内容如下: “刘玉斌:因调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该上市公司进行进一步了解和分析, 认为本基金已经持有盛运股份较长时间,主要是基于国家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的政策,且盛运股份又是环保行业中垃圾处理领域的龙头公司,基金管理人长期看好环保行业的发展前景及该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根据该公司公告,高管被立案调查是由于个人原因、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影响,因此,该事项不影响我们对该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八、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本报告中所列数据未经审计。

    1、净值增长率与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2、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比较基准收益率走势对比

    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2月7日至2014年3月31日)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基金成立日期的6个月内达到规定的资产组合,截至2011年6月6日,本基金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一)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投资人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11年1月26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同下次开放时间提交的申请。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以书面或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6、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三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人须按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在其提出赎回申请的销售机构(网点)交易账号内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基金申购、赎回的交易时间段内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在T+2日及之后到其提出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赎回款项在自成交确认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通过代销网点和直销e网金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申购与赎回的规定,但应最迟在调整生效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1、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十、基金的费用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费率水平、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1款第(3) 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中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间的转换费率、计算公式、转换程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中的相关规定。

    十一、《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作如下更新:

    1、 “三、基金管理人”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情况。

    2、 “四、基金托管人”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情况。

    3、 “五、相关服务机构”更新了代销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

    4、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更新了办理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5、 “十、基金的投资”更新了截至2014年3月31 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6、 “十一、基金的业绩”更新了截至2014年3月31日的基金业绩数据。

    7、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更新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相关信息。

    8、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对本报告期内的相关公告作了信息披露。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后面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7日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2,284,217,830.1188.93
     其中:股票2,284,217,830.1188.93
    2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3贵金属投资--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58,544,788.7910.07
    7其他资产25,916,132.721.01
    8合计2,568,678,751.62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88,972,365.373.50
    C制造业947,828,963.1737.26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4,765,370.251.37
    E建筑业2,693,270.250.11
    F批发和零售业68,690,718.252.70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03,530,690.8723.72
    J金融业--
    K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98,413,899.227.80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42,281,021.751.66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42,515,534.309.53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38,483,632.281.51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16,042,364.400.63
     合计2,284,217,830.1189.79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300070碧水源5,878,801194,176,797.037.63
    2300212易华录3,037,121142,744,687.005.61
    3002358森源电气5,711,322111,748,856.904.39
    4300090盛运股份4,125,54799,219,405.353.90
    5002400省广股份2,958,52994,672,928.003.72
    6300058蓝色光标1,717,05385,852,650.003.37
    7300263隆华节能2,500,00073,000,000.002.87
    8300157恒泰艾普3,322,24368,072,759.072.68
    9300074华平股份4,348,44264,791,785.802.55
    10300026红日药业1,771,16162,734,522.622.47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700,238.90
    2应收证券清算款14,700,857.45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59,484.28
    5应收申购款10,455,552.09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25,916,132.72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002358森源电气51,446,000.002.02非公开发行

    阶段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②-④
    2010/12/07-2010/12/31-0.47%0.41%-0.07%1.40%-0.40%-0.99%
    2011/01/01-2011/12/31-23.67%1.17%-26.46%1.15%2.79%0.02%
    2012/01/01-2012/12/3120.09%1.43%0.27%1.11%19.82%0.32%
    2013/01/01-2013/12/3160.43%1.68%18.99%1.16%41.44%0.52%
    2014/01/01-2014/03/31-1.46%1.66%-2.64%1.08%1.18%0.58%
    2010/12/07-2014/03/3144.23%1.44%-14.63%1.14%58.86%0.30%

    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500万(含)以上每笔1000元
    大于等于200万,小于500万0.5%
    大于等于100万,小于200万1.0%
    大于等于50万,小于100万1.2%
    50万以下1.5%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赎回费率(%)
    小于7日1.50%
    大于等于7日,小于30日0.75%
    大于等于30日,小于1年0.50%
    大于等于1年,小于2年0.25%
    大于等于2年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