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4-040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7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4年7月15日—2014年7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下午15:00至2014年7月16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
5、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合计13人,代表股份数264,562,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数263,965,0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有3人,代表股份数597,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出席大会股东共持有公司264,562,440股,总有效表决票1,058,249,760票。
1.1关于选举李秀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263,966,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选举朱雁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263,965,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选举郭淑芹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263,965,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
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选举陈永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263,965,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
表决结果:通过。
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2014年7月16日至2017年7月15日。
2、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出席大会股东共持有公司264,562,440股,总有效表决票793,687,320票。
2.1关于选举韩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63,965,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
表决结果:通过。
2.2关于选举吕桂霞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63,965,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
表决结果:通过。
2.3关于选举孙茂成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63,965,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
表决结果:通过。
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2014年7月16日至2017年7月15日。
3、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出席大会股东共持有公司264,562,440股,总有效表决票793,687,320票。
3.1关于选举李利平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263,965,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
表决结果:通过。
3.2关于选举郭丽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264,530,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表决结果:通过。
3.3关于选举孙玉菊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263,965,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
表决结果:通过。
以上三名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许东林先生、王振宇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本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2014年7月16日至2017年7月15日。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
2、律师姓名:王秀宏、杨姗姗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4-041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7月16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事项并以签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选举李秀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二、选举朱雁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三、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朱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四、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陈永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五、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杨凯先生为公司内控总监。
六、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张淑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设立以下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投资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主任:朱 雁
成员:郭淑芹、陈永丰
审计委员会主任:韩波(独立董事)
成员:郭淑芹、吕桂霞(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主任:孙茂成(独立董事)
成员:韩波(独立董事)、吕桂霞(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吕桂霞(独立董事)
成员:孙茂成(独立董事)、陈永丰
投资委员会主任:郭淑芹
成员:陈永丰、吕桂霞(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6日
附:简历
李秀林先生、朱雁先生、郭淑芹女士、陈永丰先生的简历详见2014年6月2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31)。
杨凯,男,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结算中心会计、资产中心会计、财务中心会计、资产管理部部长、财务部副部长;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吉林敖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总监;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总监。杨凯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协议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0,000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淑媛,女,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敦化热油炉制造厂主管会计;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长;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淑媛女士持有公司股票50,000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4-042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7月16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名,会议由李利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选举李利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利平先生简历详见2014年6月2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33)。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