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46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时间及进展安排
2014年7月10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4-044),公司拟披露重大事项,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因此引起公司股价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7月10日(周四)开市起停牌。上述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17日(周四)开市时起停牌。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4年8月1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8月15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债(证券简称:12瑞泽债;证券代码:112189)正常交易,不停牌。
二、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经董事长签字及董事会盖章的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