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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4-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4-048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中短期低风险金融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技改扩建等资金需求以及合规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购买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含2年)的低风险金融产品;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购买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的保本型金融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 截止到本次公告日,已到期的信托及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

      均已如期收回。公司本次利用前期收回的理财资金继续购买信托产品。

      3. 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四川信托”或“转让方”)签订《信托收益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SCXT2014(JXD)字第6号-1-1-1),出资18,000万元,受让成都国际商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受益权。

      公司与四川信托无关联关系。

      4. 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18,000万元受让成都国际商城项目集合

      资金信托受益权,本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的8.71%。

      二、信托方案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了四川信托签字盖章的信托收益权转让协议等文件,信托具体情况如下:

      1. 信托名称:四川信托-成都国际商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受益权

      转让;

      2. 信托类型:集合

      3. 投资标的:四川信托持有的18000万元成都国际商城项目集合

      资金信托受益权

      4. 融资人:成都中强实业有限公司

      5. 信托规模:18000万元

      6. 信托期限:22个月

      7. 投资人收益:11.5%/年

      8. 信托利益分配:每信托年度末支付当年利息,到期还本付息。

      9. 资金用途:用于向中强实业发放信托贷款,中强实业将取得

      资金用于其名下“成都国际商城”项目的开发和建设。

      10. 风控措施:

      (1)商业房产抵押。

      中强实业以其持有的位于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染坊街之间的 “成都国际商城” (标的项目)在建工程抵押给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该房产债权数额51.55亿元。 2014年4月24日抵押合同进行公证并赋予该合同强制执行效力。

      (2)股权质押。

      成都国宏信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中强实业100%股权质押给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4日在成都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出质股权数额4.78亿元。

      (3)保证担保。

      A. 成都国宏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2014年4月25日办理了保证公

      证。成都国宏信实业有限公司是中强实业100%的控股股东、成都国宏信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6日,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梨花街2号1棟3层3号,法定代表人蒲昭奎。

      B. 万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强实业按照约定按时、足额偿还信托

      借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强实业实际控制人吴昊为中强实业按照约定按时、足额偿还信托借款本息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C. 项目公司100%股东成都国宏信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四川文和实业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昊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2014年4月25日办理了公证并赋予该合同强制执行效力。

      三、资金来源

      本次信托认购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信托投资的目的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自有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

      2. 存在的风险

      本次信托协议面临法律与政策风险、投资对象风险、市场风险、质押风险、原状分配风险、融资人不按约定及受托人指令行事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及管理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但信托协议已经为本次信托理财设置了足够的风控措施,违约和本金收益受损的风险较小。

      3.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信托投资,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其他事项

      1. 公司财务部对投资进行了事前充分调研,并向董事会递交了

      可行性报告,审计委员会会同审计部对该信托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向董事会递交了审查报告。财务总监签署了同意意见,审计部对该投资行为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意见。

      2. 截止到本次公告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

      126,930万元(包括本次18,000万元),其中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56,000万元(包括本次18,000万元),及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70,930万元;尚未到期的资金占最近一期(2013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的61.43%。

      3. 公司承诺在此项信托投资后的12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与四川信托签署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