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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正和岛基金的公告
    2014-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4-027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正和岛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北京正和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简称“正和 岛基金”或“本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认购北京正和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份额。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基金在投资及投资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都将影响本次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皖新传媒”或“公司”)与北京正和岛联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和岛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皖新传媒作为LP(有限合伙人,即基金投资人)参与投资正和岛基金。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出资6000万元认购正和岛基金有限合伙人份额,出资额分三期出资,分别为40%、30%、30%。

      公司与上述合作方无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的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不需要提交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正和岛联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3号楼60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正和岛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派陈里为代表)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8日

      合伙期限:2014年4月28日至2034年4月27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正和岛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1层015室;法定代表人:刘东华;成立日期:2013年 10月31日。

      刘东华:曾任《中国企业家》杂志社社长兼经济日报出版社社长,《中国企业家》杂志在他的领导下成为中国主流商业财经杂志公认的领导者。创办了中国企业领袖年会,至今已成功举办九届。2006年底创立了中国企业家俱乐部。

      陈里:历任清科集团董事总经理,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关村创业投资公司总经理 。主导与IDG、金沙江、启迪创投等机构联合投资12家中关村高科技企业; 主导设立政府引导基金(与联想、启迪等创投机构设立,规模达10.5亿元);主导设立市场化母基金(杭州市政府等出资,资金规模10亿元) 。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及金额

      1、本有限合伙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十亿元(¥1,000,000,000),由全体合伙人缴纳;其中由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目标为人民币九亿九千万元(¥990,000,000),由普通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为有限合伙认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一(1%)。

      2、每一有限合伙人最低认缴出资额不应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最高认缴出资额不应高于人民币1亿元。普通合伙人有权豁免该最低或最高认缴出资额限制。

      3、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4、公司拟以自有闲置资金6000万元认购相应的份额, 分三期缴付其认缴的出资额。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发出第一次缴付出资的书面通知后10 日内缴纳第一期出资(即公司认缴出资额的40%)。其后,普通合伙人可根据有限合伙项目投资、有限合伙债务、管理费、合伙费用和其他费用的需要,提前不少于15 日向各合伙人发出第二次和第三次缴付出资的书面通知,每次缴付为公司认缴出资额的30%。

      (二)本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

      1、本有限合伙的名称:

      北京正和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合伙人构成:

      由1名普通合伙人及不超过33名有限合伙人组成。

      3、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业大厦606室。

      4、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

      证券),财务顾问,会议服务等(以营业执照为准)。

      5、投资目标:

      通过对中国境内企业进行股权、准股权及可转换债权投资,实现资本升值。

      本有限合伙将主要对未上市且具有投资价值的企业进行投资,其中约80%的资金

      将用于投资成长期和成熟期项目,约20%的资金将用于投资早期高科技项目。

      6、存续期限:

      (1)本有限合伙的存续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起6年。期限届满,根据本有限合伙的清算需要,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将本有限合伙的退出期延长一年,但延长次数不超过2 次。

      (2)本有限合伙自首次交割日起3年内为投资期。

      (3)投资期结束后至有限合伙存续期限届满的期间为退出期;退出期内,本有限合伙除对已投资项目进行后续或跟进投资,或根据投资期结束前已签署的投资协议、投资意向书、投资关键条款等的约定完成投资外,不应进行新的投资。

      7、本有限合伙管理人:

      北京正和岛联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收益分配

      1、本有限合伙对其来自投资项目的可分配资金进行分配时,应按照如下顺序进行:

      (1) 有限合伙人本金返还:首先,在有限合伙人之间根据其截至分配之日的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配,直到每个有限合伙人均收回其截至分配之日的实缴出资额。

      (2) 普通合伙人本金返还:然后,如有余额,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到普通合伙人收回其截至分配之日的实缴出资额。

      (3) 门槛收益:然后,如有余额,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根据其截至分配之日的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配,直到以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为基础计算的收益率达到单利8%/年;

      (4) 补偿业绩分成:然后,如有余额,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到普通合伙人根据本第(4)项获得的分配达到所有合伙人根据上述第(3)项和本第(4)项获得的累计分配的20%;

      (5) 超额收益分配:最后,如有余额,余额的80%在全体合伙人中按照其届时实缴出资额比例进行分配;余额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2、本有限合伙取得的来自于临时投资的可分配资金,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配。

      (二)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资金安排:本次公司拟出资总额为6000万元,全部为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本次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2、公司将通过投资正和岛基金在提高闲置资金收益水平的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正和岛的平台资源优势拓展公司外延式发展的项目渠道,为公司教育服务、文化消费、现代物流板块寻找并购标的。积累规范化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经验,通过“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双轮驱动”助力实现集团战略目标。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控制

      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及投资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风险:团队风险、行业风险、决策风险、经营风险、系统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

      而建立在正和岛平台之上的正和岛联合投资基金在防范和降低上述风险上有其独特的机制:

      团队风险控制:在企业内部调研阶段,通过正和岛的组织体系深度了解企业和企业家,有效降低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投资风险;

      行业风险控制:在市场与行业调研阶段,通过平台内行业领军企业和行业专家评估企业所在行业趋势和市场状况,有效降低行业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投资风险;

      决策风险控制:在投资决策阶段,与国内一流投资机构进行联合投资,借助外部GP经验和专长,通过提升投资判断能力降低投资风险;

      经营风险控制:在投后管理阶段,通过正和岛一流的企业家导师团队和私人董事会的多对一辅导,有效降低因企业管理不善导致失败的投资风险;

      系统风险控制:在战略层面,定期邀请经济学家、政策专家评估与预判宏观经济走势,基金将据此调整投资策略和节奏,有效降低基金投资的系统性、周期性风险。

      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正和岛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时控制风险,确保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

      七、备查文件

      1、《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2、《北京正和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