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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
    姓名魏陈云
    电话0511-85226003
    传真0511-85230209
    电子信箱wcy08@163.com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339,396,751.222,457,577,855.62-4.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24,499,374.12547,789,769.97123.5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759,197.75160,917,658.83-36.76
    营业收入588,975,995.14551,984,983.136.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147,559.1518,132,967.59104.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382,745.6516,636,324.89112.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773.51增加1.2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760.071392.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3760.071392.99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6,561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3.83132,085,2600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知2.658,000,0008,000,000未知
    万家共赢-浦发银行-万家共赢深圳1号资产管理计划未知2.327,000,0007,000,000未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知1.996,000,0306,000,000未知
    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未知1.996,000,0006,000,000未知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创赢一期6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未知1.996,000,0006,000,000未知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知1.996,000,0006,000,000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1.825,492,1970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1.494,490,8900未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1.334,000,0000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余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的情况。公司未知其它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存在一致行动的情况。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公司一方面坚持聚焦主业发展,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市场建设和品牌宣传力度,确保了主业销售稳步增长;另一方面通过加快推进资本运营和强化成本控制,有效减低了财务费用,实现了盈利水平提升。同时,公司还加大了项目建设,着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上半年,通过全体员工同心协力、克难奋进,确保了企业平稳发展,特别是主营调味品业务实现了规模和效益的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营业收入58,897.60万元,其中,酱醋调味品合并报表实现销售53,351.02万元,同比增涨17.78%;母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9,409.96万元,同比增涨16.65%;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714.76万元,同比增涨104.86%。

    公司董事会下半年将进一步咬定目标,夯实措施,在面临着全国城市化发展和消费水平提升带来的历史机遇,同时也面临着经济下行和产能过剩导致的严峻挑战的情况下。公司上下将把握机遇、迎接挑战,着力从五个方面入手推进公司实现大的跨越发展:一是要通过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企业整合的步伐,努力实现"百年恒顺"由多元化发展向聚焦主业发展的转型;二是要通过技术转型升级,加快企业现代化、信息化改造的步伐,努力实现由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向现代化食品生产企业的转型;三是要通过产品转型升级,加快新品开发和工艺改进的步伐,努力实现由传统调味食品向绿色营养保健产品延伸的转型;四是要通过机制转型升级,加快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的步伐,努力实现由传统国有经营机制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型;五是要通过经营模式的转型升级,加快兼并重组的步伐,努力实现由生产经营型企业向品牌和资本经营型企业的转型,增强在行业中的地位,在竞争中赢得主动,推动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面提升。

    1、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588,975,995.14551,984,983.136.70
    营业成本354,494,714.21336,112,442.035.47
    销售费用78,171,826.7675,974,624.682.89
    管理费用55,677,223.4353,795,234.993.50
    财务费用31,005,833.9948,188,515.85-35.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759,197.75160,917,658.83-36.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702,099.8080,733,640.44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372,039.08-170,578,061.94不适用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贷款规模减少,利息支出相应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去年同期收到与其他单位往来款所致

    (2)、 其它

    ①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章(四)"投资状况分析"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②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2013年度报告披露,2014年度力争实现主营调味品销售收入增长20%,利润总额超20%的增长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主营调味品销售收入增长17.78%,利润总额增长95.05%。由于上半年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调整,尽管没有完全达到原定目标,但还是实现了快速增长,同时为下半年的加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酱醋调味品533,510,215.62312,260,989.5441.4717.7818.81减少0.51个百分点
    房地产15,664,576.0011,906,755.8523.99-69.61-69.81增加0.51个百分点
    其他35,006,001.6129,131,100.5716.780.74-3.57增加3.72个百分点
    合 计584,180,793.23353,298,845.9639.528.336.26增加1.17个百分点

    3、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前一报告期相比未发生重要变化,亦无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发生。

    4、 投资状况分析

    (1)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①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②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年份募集方式募集资金总额本报告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4增发649,988,345.00243,465,767.30243,465,767.30407,243,987.41专户存储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649,988,345.00243,465,767.30243,465,767.30407,243,987.41/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12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4-033)。

    (3)、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报告期内主要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业务性质主营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86制造业调味品生产、销售20006135.284738.90147.67
    镇江恒顺酒业有限公司82.52制造业酒类生产、销售5004477.872032.68398.18
    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65制造业生产销售老陈醋等调味品20003019.971580.16158.90
    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公司60制造业彩印、制版;包装物的制造5003564.14191.96-130.59
    镇江恒达塑料包装有限公司45.95制造业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55.503757.051080.40211.85

    (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1、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于2014年4月实施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14年4月3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3年末公司总股本25,43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426,300元。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分红标准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2013 年度利润分配出具了独立意见。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决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再次进行修改,明确了现金分红的优先顺序,并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具体修改的内容如下: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政策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按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一般情况下进行年度利润分配,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期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归还借款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后,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优先保障现金分红的基础上,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第一百五十五条 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拟定差异化的利润分配方案: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实施、变更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2、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在会议上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应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求、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利润分配方案,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通过。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发表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股东大会审议时应提供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一百五十七条 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其他保障措施

    (一)公司当年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低于"第一百五十四条(二)2(4)"中规定的比例的,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发表意见,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配的资金用途和使用计划。股东大会审议时应提供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 其他披露事项

    1、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合并范围的特殊说明——持有半数及半数以下股权但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被投资单位名称股权比例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镇江恒达塑料包装有限公司45.95%本公司实际控制镇江恒达塑料包装有限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
    江苏恒顺饮品有限公司47.50%本公司为江苏恒顺饮品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与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该公司55.00%股权,本公司实际控制江苏恒顺饮品有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镇江恒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00%本公司为镇江恒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江苏恒顺饮品有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董事长:李国权(代)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