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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4-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3 股票简称:鲁信创投 编号:临2014-51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8月1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体勤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董事会提名刘健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健康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纸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纸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济南和平路支行办理授信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并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担保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4-5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潍坊鲁信厚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7000万元,发起设立潍坊鲁信厚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基金份额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对外投资公告(临2014-5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2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健康,男,1956年1月出生。博士,教授, 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生物医学信息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 线粒体生物医学研究所所长, 西安交通大学-雀巢研发中心营养与健康联合实验室中方主任, 西安交通大学前沿生命科学研究所常务副所长,陕西省营养与健康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美国南加州大学药学院兼职教授,亚洲线粒体研究与医学学会理事,中国线粒体研究与医学学会候任会长,中国生物物理学会自由基分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宇航学会航天医学工程与空间生物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老年学会衰老与抗衰老科学委员会理事,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会陕西分会副理事长,陕西省细胞生物学学会副理事长,陕西省学位委员会第三届学科评议组成员,美国加州活性氧研究学会(Oxygen Club of California )顾问。另兼任Journal of Bioscience and Medicine 杂志主编,《航天医学与医学工程》杂志及《Antioxidants and Redox Signaling, IF8.2》等10个国际杂志编委。

    证券代码:600783 股票简称:鲁信创投 编号:临2014-52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潍坊鲁信厚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投资金额:7000万元人民币

    2014年8月12日,公司八届十七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潍坊鲁信厚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现将有关投资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拟作为主发起人和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基金名称拟定为潍坊鲁信厚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鲁信厚源”或“基金”)。鲁信厚源总规模2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7000万元,持有基金35%的出资份额;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融资管理服务中心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7000万元,持有基金35%的出资份额;潍坊鲁信厚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以现金出资200万元,持有基金1%的出资份额;潍坊嘉实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5800万元,持有基金29%的出资份额。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对外投资的审批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4年8月12日,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对鲁信厚源的出资事宜。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鲁信厚源总规模2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7000万元,持有基金35%的出资份额;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融资管理服务中心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7000万元,持有基金35%的出资份额;潍坊鲁信厚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以现金出资200万元,持有基金1%的出资份额;潍坊嘉实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5800万元,持有基金29%的出资份额。

    潍坊鲁信厚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70万元,占其公司注册资本比例35%;管理团队出资4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比例20%,其他股东出资9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比例45%。

    鲁信厚源经营期限为自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即本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满七年之日止,其中投资期三年,培育期两年,退出期两年。经合伙人大会决议通过,投资期及经营期限均可延长,其中投资期最多可延长一次,可延长一年;经营期限最多可延长二次,每次延长一年。基金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业务(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基金将充分借鉴国际成熟市场创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主要侧重于未上市成长性企业的投资,旨在为投资者创造优异回报。

    四、该项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鲁信厚源的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发起设立鲁信厚源有利于公司利用社会资本增强投资能力,也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潍坊高新区的资源拓展公司业务和扩大管理基金规模,发展专业化投资,具有积极意义。

    五、备查文件

    1、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83 股票简称:鲁信创投 编号:临2014-53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纸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纸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济南和平路支行办理授信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为该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完成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为1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2%。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缓解子公司营运资金紧张的压力,提升公司整体效益,本公司为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纸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济南和平路支行办理授信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并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担保费。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注册地淄博高新区,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先超,经营范围:磨料、涂附磨具产品生产、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截至2013年12月31日,四砂泰山资产总额6695.04万元,负债总额2766.11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银行贷款总额1000万元;201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126.71万元,利润总额625.72万元,净利润545.20万元。截至2014年3月31日,四砂泰山资产总额6666.79万元,负债总额2648.24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银行贷款总额1000万元;201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276.95万元,利润总额119.50万元,净利润89.62万元。

    四砂泰山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7.5%的注册资本比例,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其22.5%的注册资本比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纸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济南和平路支行签署《授信协议》,授信期限为1年,授信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向招商银行济南和平路支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四砂泰山在上述授信协议项下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14年8月12日召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担保事项。董事会认为,通过本次担保融资,可以缓解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纸有限公司营运资金紧张的压力,有利于促进公司磨料磨具业务的稳定增长。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上述担保事项完成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1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2%。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83 股票简称:鲁信创投 编号:临2014-54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本《公司章程修正案》。

    序号原章程修改后的章程
    1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相应调整了条款序号。

    序号修改前修改后的规则
    1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2第十七条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方式的,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第十七条 股东大会应当采用网络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并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3第五十五条 股东有权就股东大会议程中的事项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提出质询。第五十五条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有权就股东大会议程中的事项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提出质询。
    4新增条款。第六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新增条款。(五)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若股东大会出现否决提案的,应当披露法律意见书全文。

    6第七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或公告篇幅较长的,可以在第七十六条所述的报刊上对有关内容作摘要性披露, 但全文应当同时在第七十六条所述的网站上公布。第七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或公告篇幅较长的,可以在第七十七条所述的报刊上对有关内容作摘要性披露, 但全文应当同时在第七十七条所述的网站上公布。

    本章程修正案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特此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