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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4-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8 股票简称:上海石化 编号:临2014-17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65,000,000股

    ●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8月20日

    ● 本次上市后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剩余数量为4,920,000,000股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上海石化”)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改方案”)于2013年7月8日经本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以2013年8月16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并于2013年8月20日实施后A股股票首次复牌。

    (二)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改限售股持有人关于本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股份”)的承诺:

    1、中石化股份自其所持本公司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首个交易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2、中石化股份自其所持本公司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首个交易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提议召开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以资本公积金每十股转增不少于四股(含四股)的议案及相应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该议案。

    3、中石化股份自其所持本公司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首个交易日)起12个月内,提请上海石化董事会在符合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相关制度的前提下提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行权价格不低于2013年5月30日收盘价,即6.43元/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该价格做相应调整)。

    4、中石化股份在上海石化股改完成后继续支持其后续发展,并将其作为今后相关业务的发展平台。

    上海石化其他非流通股股东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首个交易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相关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截至公告日,中石化股份和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限售流通股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锁定,未上市交易或发生转让。

    2. 中石化股份于2013年8月27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关于2013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优化股改承诺方案》,提议上海石化董事会审议以下议案:以上海石化总股本 72 亿股为基数,以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 24.21 亿元每 10 股转增股本 3.36 股,以盈余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股本 1.64 股,同时实施半年度现金分红每 10 股人民币 0.50 元(含税);并且,中石化股份确认在上海石化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该议案。该议案已经201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也已经过2013年10月22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12月,本公司实施了2013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3、除上述已履行的承诺外,其他承诺均正在履行中。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一)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2013年12月,本公司实施了2013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为108亿股。

    序号股东名称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执行后历次变动情况截至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日
    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变动原因变动数量剩余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640,000,00050.56%公积金转增1,820,000,0005,460,000,00050.56%
    2上海康利工贸有限公司等150,000,0002.08%公积金转增75,000,000225,000,0002.08%
    总计3,790,000,00052.64% 1,895,000,0005,685,000,00052.64%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数量以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

    (二)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变化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原持股数量变动后股数变动数量注1现股东名称现股东持有数量变更原因
    1发行人未明确持有人证券专用挂账账户注222,877,25018,677,250-750,000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750,000原始股股东完成确权补登记手续后,其股份从“发行人未明确持有人证券专用挂账账户”下划出。
    -750,000山东省塑料工业有限公司750,000
    -600,000上海山阳农工商实业有限公司600,000
    -525,000北京市化工轻工总公司525,000
    -525,000中国化工供销华东公司525,000
    -450,000上海松江燃气有限公司450,000
    -300,000深圳市化轻贸易有限公司300,000
    -300,000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300,000
    -150,000上海洞泾经济联合总公司150,000
    -150,000苏州炭黑厂有限公司150,000
    2浙江财建物业租赁有限公司1,500,0000-1,500,000浙江中润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浙江中润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财建物业租赁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11日完成吸收合并工商变更登记,浙江中润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存续方。

    3吴县市林工商实业公司105,0000-105,000苏州市吴中区林场105,000原吴县市林工商实业公司因其民事主体被注销,其名下持有的上海石化(600688)原社会法人股经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公证处公证,由苏州市吴中区林场承继。

    注1:原股东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对应的上市流通总量不因原股东将股份转让(或拍卖等)而发生变化。

    注2:该账户是未完成确权补登记手续的原始股股东专用挂账账户,截至公告日共60户。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十四号——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有关事宜》要求,中信证券对本公司相关股东解除限售期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核查意见书》,形成的结论性意见为:

    1、上海石化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上海石化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各项承诺;

    3、上海石化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上海石化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65,000,000股;

    (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8月20日;

    (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单位:股)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数量

    (单位:股)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单位:股)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460,000,00050.56%540,000,0004,920,000,000
    2江西省纺织集团进出口公司240,0000.002%240,0000
    3其他限售股股东(共260户)224,760,0002.08%224,760,0000
    合计5,685,000,00052.64%765,000,0004,920,000,000

    (四)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原股东持股情况现股东持股情况变动原因
    股东名称持有数量

    (单位:股)

    股东名称持有数量

    (单位:股)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640,000,000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460,000,000注1
    上海康利工贸有限公司等多家募集法人股股东150,000,000江西省纺织集团进出口公司240,000注2
    其他限售股股东(共260户)224,760,000注1

    注1:2013年12月,上海石化实施了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方案。根据分配方案,以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的总股本72亿股为基数,以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人民币24.21亿元每10股转增股本3.36股,以盈余公积金11.79亿元每10股转增股本1.64股,持股数量发生变动。

    注2:江西省纺织集团进出口公司所持本公司16万股股份系经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受让自本公司募集法人股股东江西涤纶厂,公积金转增后江西省纺织集团进出口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的国有法人流通股24万股,并于此次全部安排上市。

    (五)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变动数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5,460,240,000-540,240,0004,920,000,000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224,760,000-224,760,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5,685,000,000-765,000,0004,920,0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A股1,620,000,000765,000,0002,385,000,000
    2、H股3,495,000,00003,495,0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5,115,000,000765,000,0005,880,000,000
    股份总额 10,800,000,000010,800,000,000

    八、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原募集法人股),但未办理过确权补登记手续的股东请注意:未办理过确权补登记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在此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后仍不能通过二级市场交易,请相关股东尽快与本公司取得联系,办理确权补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21-57943143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