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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双反”对公司影响等相关情况的公告
    2014-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74

      债券代码:122206 债券简称:12赛轮债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双反”对公司影响等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6月3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代表美国乘用车及轻型卡车轮胎产品产业向美国商务部(DOC)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要求对来自中国的乘用车及轻卡轮胎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以下简称美国“双反”)。由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国内生产且销往美国的半钢子午胎产品属于被调查范围,因此,美国“双反”的裁定实施预计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一、美国“双反”进展情况

      2014年7月15日,美国商务部宣布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7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裁定中国对美乘用车及轻型卡车轮胎出口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网站公布的信息显示,美国商务部将于2014年8月27日左右公布反补贴初裁结果,于2014年11月10日左右公布反倾销初裁结果,根据美国“双反”相关程序性规定结合目前的调查进度估算,美国商务部将于2015年6月4日左右公布反补贴和反倾销的终裁结果,于2015年7月26日左右颁布反补贴和反倾销令。

      目前,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正在针对从中国进口的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对美国相关产业所造成的损害幅度进行调查。

      二、美国“双反”对我国轮胎行业可能带来的影响

      由于美国是全球轮胎市场中比较重要的一个市场,也是我国轮胎出口的主要国家或地区之一,因此美国“双反”若通过且实施将会对我国轮胎行业中半钢子午胎出口到美国的销量等情况产生一定影响。

      美国“双反”事件是美国继2009年的轮胎特保案后又一次针对中国轮胎企业的调查,与2009年的特保案有相似之处,其涉案轮胎产品与2009年的特保案基本相同(“特保”是对“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特保案”特指美国自2009年9月26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税率第一年为35%,第二年为30%,第三年为25%)。

      在美国特保案背景下,2008年至2013年间,中国半钢子午胎出口美国市场的数量虽然在2010年和2011年有所下降,但整体的出口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并未因特保案而出现下滑。在2012年后,随着美国特保案的结束,中国半钢子午胎产品的出口量快速上升。

      三、美国“双反”涉及到的公司产品的销售情况及影响

      美国“双反”主要针对的是“来自中国的乘用车及轻卡轮胎产品”,就本公司而言,其主要会影响本公司在国内生产、在美国销售的、半钢子午线轮胎;对于公司的全钢胎产品、在国外生产的半钢子午胎以及出口至美国之外的半钢子午胎则没有影响。

      2011年至2013年及2014年第一季度(以下简称“最近三年一期”),随着产能的不断扩张,公司半钢产品的收入不断增加,但占公司总体收入比重在2014年之前均在30%以下,2014年将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实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半钢产品占公司收入的比重为40%左右。最近三年一期,公司销往美国市场的半钢子午胎的收入占公司收入的比重为10%左右;毛利占公司整体毛利总额的比例平均值为13.36%。

      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为“金宇实业年产1500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子午线轮胎项目”,根据2013年该项目开工建设时的投产计划和未来的市场规划,该项目产品下线后,美国市场销售量占项目总体销量的比例不超过15%,总体占比不高;其产品主要面向欧洲、南美和中东等地区。从最近三年一期金宇实业的实际销售数据看,其销往美国市场的半钢子午胎产品占比也不高,均在7%以下。

      四、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境内外产能整体调配,出口美国的半钢子午胎产品由海外工厂生产。

      公司根据整体战略规划,于2012年在越南投资设立赛轮(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越南)”),开始建设子午线轮胎制造生产线,公司投资建设赛轮(越南)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规避欧美等地对中国产轮胎的贸易壁垒。赛轮(越南)规划产能为年产780万条半钢子午胎和1.5万吨全钢工程胎。由于本次美国“双反”仅针对中国轮胎生产商,因此公司的越南工厂不受本次美国“双反”的影响。同时,根据2009年美国特保案情况判断,美国“双反”裁定较高税率后,美国半钢子午胎的市场价格会有所提升,预计会提升赛轮(越南)的盈利能力。

      目前,公司拥有的半钢子午胎产能为2,550万条/年,其中赛轮(越南)的半钢产能约为350万条/年(预计年底将达到700万条/年的产能),而公司2013年销往美国的半钢子午胎为341.40万条,2014年第一季度为131.39万条。因此,若美国“双反”正式通过且实施,公司可以通过境内外半钢子午胎产能的整体调配,将出口到美国市场的订单转移至越南工厂生产,以满足美国市场的需求,从而减少美国“双反”的影响。

      2、借助国际专业营销网络,积极开拓美国以外的海外市场。

      在国际市场方面,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轮胎产品除销往美国等北美地区外,还销往欧洲、澳洲、中东等国家和地区。公司2014年在海外收购了KRT公司和国马公司,这两家公司均为海外知名的轮胎经销商,其中KRT的销售网络主要在欧洲,国马公司的销售网络主要面向加拿大、美国、南美、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公司会借助这些海外专业轮胎销售渠道力量,不断提高公司半钢产品在美国以外市场的销售数量及市场竞争力。

      3、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公司国内销售网络,提高半钢产品在国内的销量。

      中国近几年的汽车产量销已跃居世界首位,对轮胎的需求也会保持较高水平。同时,国内汽车市场原有格局将发生改变,乘用车配套轮胎被外资品牌垄断的局面将逐渐被打破,自主品牌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公司目前在全国各地的营销队伍均具备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能在各自的区域市场上独立地完成区域市场技术推广会等产品推广活动。公司未来会加强对国内半钢子午胎市场的开拓力度,以不断提高半钢产品在国内的销量。

      4、不断提高公司技术研发能力,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盈利能力。

      通过不断提高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借助各种资源,进一步优化公司在美国市场的产品结构,持续提升产品盈利能力,以便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美国“双反”税率对公司产品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销往美国的半钢子午胎收入占公司总体收入的10%左右,毛利占公司毛利总额的平均值为13.36%,若本次美国“双反”正式通过且实施,将会对公司国内生产的半钢子午胎产品在美国的销售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通过调配境内外产能、完善海内外销售网络、提高技术研发能力等手段,进一步减少美国“双反”对公司的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的贸易壁垒及海外投资等风险。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