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4-047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发电”或“公司”)第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于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以书面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5名,实际参加董事15名,符合《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关于申请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同意公司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具体发行方案为: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2)期限:不超过15年期;
(3)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发行不安排向公司A 股股东配售;
(4)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5)还本付息的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6)担保方式: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提供无条件担保;
(7)募集资金用途:除发行费用后,本期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偿还银行借款的金额为15亿元,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8)发行时间安排:在证监会《关于核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11号)核准的有效期内发行完毕,即2014年11月29日前完成本期债券发行;
(9)拟上市交易场所: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亦可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场所上市交易;
(10)当本期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a)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c)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d)与本期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2、同意授权公司任意两位董事完成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证监会的意见和/或市场条件的变化,对本期债券的有关发行条款和条件进行必要的调整;
(2)根据证监会意见和/或市场条件的变化,对发行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3)签署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4)采取必要的行动处理与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一起事宜、文件、公告及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