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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4-01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8月 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由陈丽芬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决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和《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中期票据(期限为3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临2014-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4—021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14-020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中期票据(期限为3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发行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

    3、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4、发行目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主要用于偿还公司银行借款;

    5、发行期限:3年;

    6、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承销,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发行利率: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9、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如下具体事宜。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董事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中期票据发行的发行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期数和利率等具体事宜;

    2、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中期票据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

    4、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其他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三、本次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4-021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5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日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19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5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19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4年9月1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证券部登记,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2014年9月4日(含该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2日—9月4日。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

    邮政编码:214426

    联 系 人:徐伟民、赵静

    联系电话:0510-86121688

    传 真:0510-8612168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弃权反对
    1审议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8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 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220阳光投票1A股股东

    三、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买入

    2、申报价格: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多个需逐项表决的议案可组成议案组。此时可用含两位小数的申报价格代表该议案组下的各个议案,如2.01 元代表对议案组2项下的第一个议案,2.02元代表对议案组2项下的第二个议案,依此类推。2.00元代表议案组2项下的所有议案。

    3、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内容申报代码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本次股东大会的1项提案738220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内容申报代码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7382201.00元1股2股3股

    四、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江苏阳光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20买入99.00元1股

    (2)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20买入1.00元1股

    (3)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20买入1.00元2股

    (4)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20买入1.00元3股

    五、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