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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合作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2014-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4)064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合作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投资概述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杭州一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杭州菲达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在浙江杭州投资设立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000万元(暂定,具体注册资金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公司及其他4家公司拟各出资200万元,各占拟设立的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20%。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合作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上述4家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协议等文件。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合伙企业由5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普通合伙人1个,有限合伙人4个。

      1、普通合伙人一:杭州一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18F-D(1804)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阿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1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106000346404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一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由浙江大学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杭州阿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投资管理机构。

      2、有限合伙人一: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星电子产业区A5号

      法定代表人:林敏

      注册资本:38658.54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000000033941

      经营范围:光电子元器件、光学元器件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电子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3、有限合伙人二: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浙江省玉环县机电工业园区1-14号

      法定代表人:吴长鸿

      注册资本:28769.2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000000009980

      经营范围: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项目)。

      4、有限合伙人三: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开发区通江西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邱敏秀

      注册资本:40005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600400011495

      经营范围:晶体生长炉、半导体材料制备设备、机电设备制造、销售;进出口业务。

      5、有限合伙人四:杭州菲达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临安市青山湖街道鹤亭街6号

      法定代表人:章烨

      注册资本:3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185000086942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环保设备的研发;销售、安装:除尘器、输灰设备、脱硫设备、脱硝设备及配件;研发、销售、安装: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机电产品、自动化控 制设备以及上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研发、销售:建筑材料;节能技术的研发、咨询及成果转让;节能工程的设计、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崔家巷4号1幢103室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5、出资方式和资金来源:杭州一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菲达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各出资200万元,各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20%。

      合伙企业具体信息以最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组成及承担的责任

      本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普通合伙人即杭州一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3、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企业的可分配利润(不需用于其他支付的、可分配给合伙人的利润),按照普通合伙人60%,每一有限合伙人各10%,全体有限合伙人合计40%的比例进行分配;

      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进行分担;

      企业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

      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当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合伙企业造成财产和名誉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5、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订立,在企业注册后生效。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合伙企业及合伙人均具有约束力。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出资设立合伙企业的目的是在保持公司主业发展的前提下,通过与多方合作,为产业整合、资本运作积累经验,进一步探索更为丰富的盈利模式,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公司预计,该合伙企业对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存在有关机构审批的不确定性,及合伙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对公司提高资本运作水平,增加盈利能力产生积极影响,对当前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4)065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敏先生和董事兼副总经理范崇国先生的工作重心将从日常经营管理逐步转移到公司的战略发展、重大决策和经营管控中。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敏先生于2014年8月18日提出书面辞职报告,辞去总经理职务;董事兼副总经理范崇国先生于2014年8月18日提出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副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林敏先生和范崇国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林敏先生在公司继续担任董事长职务,范崇国先生在公司继续担任董事职务。两位董事通过职务的调整将会对公司的战略布局、未来的发展、企业的全局管控发挥更大的作用。

      现公司已就管理层的分工及时进行了调整,林敏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范崇国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对公司的法人治理和健康发展具有更大的意义,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4)066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分工调整。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可,同意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国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钱滔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人力资源和企业文化管理;同意聘任潘茂植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反光材料业务经营。三位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个人简历

      张国强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1月出生,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学专业研究生。2002年至2008年担任万嘉源通讯设备(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至2012年担任TCL通讯设备(惠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钱滔女士:中国国籍,1970年12月出生,浙江农业大学园艺学专业,硕士学历,1996年至2003年在浙江大学担任教师、学生辅导员、校区团工委副书记、浙大留学中心副主任;2003年至2011年在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行政人事总监;2011年5月至2014年在浙江万马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分管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工作,同时兼任监事。钱滔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潘茂值先生:中国国籍,1960年7月出生,温州机械工业学校机械制造中专毕业,2004年-2005年上海复旦大学读MBA。1983年至1992年在椒江面粉厂担任厂长职务;1992年至1994年在椒江区经贸局担任副主任,分管工业企业;1994年7月至今在浙江方远夜视丽反光材料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潘茂值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81,110股,关联人潘欢(其子)持有公司股票291,904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4)067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66号)。独立董事对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做出了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合作设立企伙企业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合作设立企伙企业公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64号)。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