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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添富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8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汇添富理财21天债券发起式A

      ■

      汇添富理财21天债券发起式B

      ■

      注:1、本表净值收益率数据所取的基金运作周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为起始日的运作周期。

      2、本基金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并在运作期期末集中支付。

      3、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1月24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三年。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013年1月24日)起五天,建仓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5号文批准,于2005年2月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人民币。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公司管理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约981.54亿元,有效客户数约290万户,资产管理规模在行业内名列前茅。公司管理47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形成了覆盖高、中、低各类风险收益特征,较为完善、有效的产品线,包括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民营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香港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医药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资基金(LOF)、深证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深证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逆向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6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28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收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实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美丽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高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沪深300安中动态策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安心中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全额宝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市场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投资者利益保护,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借鉴国际经验,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形成涵盖各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和社保组合全部投资组合,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等各投资市场,债券、股票、回购等各投资标的,并贯穿分工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监督检查各环节的公平交易机制。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机制实现了流程优化和进一步系统化,确保全程嵌入式风险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包括投资独立决策、研究公平分享、集中交易公平执行、交易严密监控和报告及时分析等在内的公平交易各环节执行情况良好。

      本报告期内,通过投资交易监控、交易数据分析以及专项稽核检查,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同日反向交易控制的规则,同时加强对基金、专户、社保间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和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公司利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各组合间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分析。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交易次数为4次,其中3次是由于对冲专户采取指数化策略投资导致,1次是由于投资流动性的需求导致。经检查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上半年债券市场表现出色,各类型债券品种收益率均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行。货币市场保持宽松格局,现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品种与同业存款利率均出现下行,其中1年期AAA级短融收益率从去年末的6.3%下滑至4.7%左右,1年期国开行金融债收益率则从5.5%降至4.25%附近,下滑幅度均达到120-160BP。

      与去年年末相比,本基金规模在今年上半年有所下降,尤其是在6月末遭遇较大比例的赎回,导致部分合规比例暂时超标,目前已经调整正常。受定存和现券收益下降的影响,组合收益率逐步走低。与去年相比,今年债券市场信用风险事件频发,并伴随大面积的债券评级下调,因此本基金在债券配置上更为谨慎,减持了大部分AA-债券,替换成AA-AA+等中高等级品种,提高了组合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力争为持有人获取更稳定的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4年上半年本基金A级净值的收益率为2.3117%,B级净值的收益率为2.459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率为0.669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6月份PMI数据反弹显示经济动能回升,展望3季度,我们认为经济下滑幅度将弱于1、2季度,环比趋于改善,主要原因在于信贷投放和社会融资总量将有所扩张,对实体经济的拉动在逐步显现。货币政策方面,存贷比口径调整和信贷额度调增等推动广义流动性回升,财政刺激也有持续性动作,二季度以来政府陆续出台扩大铁路建设、开工能源项目等定向刺激措施,通过定向基建投资对冲房地产下行风险,三农、小微贷款发放受到政策鼓励。但由于今年银行不良率上升较快,风险偏好下降,加之考虑四万亿财政刺激政策后遗症尚未消失殆尽,预计3季度货币政策可能不会有快速、大幅的放松,债券市场下行空间相应小于一、二季度。

      我们将综合分析本基金的份额变动,提前做好债券与存款之间的配置计划。本基金的组合流动性管理特征不同于普通货币基金,在总结前期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我们将更加明确地注重流动性,做好份额变动的分析和预测,合理搭配协存、短融、浮息债等品种,力争提高组合收益,同时会针对债券市场风险频发的现状,做好债券资质的筛查,避免出现所投资债券评级下调、到期无法兑现的情况。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与《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本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由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部、集中交易室、基金营运部和稽核监察部人员及基金经理等组成了估值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司各部门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但应参加估值小组会议,可以提议测算某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影响,并有权表决有关议案但仅享有一票表决权,从而将其影响程度进行适当限制,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报告期内,本基金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而取得中债估值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并在运作期期末集中支付。

      本基金期初应付收益189,894.60元,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累计分配收益4,454,843.29元,其中人民币3,597,374.87元以红利再投资方式结转入实收基金,人民币871,690.73元因基金赎回而支付给投资者,其余人民币175,672.29元为期末应付收益。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汇添富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汇添富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82,869,648.61份,其中,A级份额25,745,258.54份,B级份额57,124,390.07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汇添富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汇添富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 至 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林利军__________陈灿辉______ ____王小练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汇添富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87号文《关于核准汇添富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于2013年1月15日至2013年1月24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3)验字第60466941_B05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3年1月24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5,364,323,280.57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617,350.55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5,364,940,631.12元,折合5,364,940,631.1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注册登记机构均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努力追求绝对收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资产的稳定增值。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改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8.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期未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7%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对于由B 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A 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本基金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 类升级为B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B 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注册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交易单位:人民币元

      ■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

      注:1、其中“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

      2、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因红利再投获得份额231,813.78份。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除上表列示的金额外,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半年末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2,179.09元(2013年半年末:人民币44,594.62元),2014年半年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327,500元(2013年半年末:人民币602,272.73元)。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9 期末( 2014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的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质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质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1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7.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7.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8.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

      7.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存在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详情如下:

      ■

      7.8.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8.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注:本公司于2013年1月22日运用固有资金10,000,000.00元认购本基金份额10,000,000.00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认购费用0元,符合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认购费率。截至本期末,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10,610,680.19份,从业人员持有1001.68份。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其中“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此处的佣金指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基金交易交易单元选择和成交量的分配工作由投资研究部统一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

      (2)交易单元分配的目标是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对券商服务的评价控制交易单元的分配比例。

      (3)投资研究部根据评分的结果决定本月的交易单元分配比例。其标准是按照上个月券商评分决定本月的交易单元拟分配比例,并在综合考察年度券商的综合排名及累计的交易分配量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使得总的交易量的分配符合综合排名,同时每个交易单元的分配量不超过总成交量的30%。

      (4)每半年综合考虑近半年及最新的评分情况,作为增加或更换券商交易单元的依据。

      (5)调整租用交易单元的选择及决定交易单元成交量的分布情况由投资研究部决定,投资总监审批。

      (6)成交量分布的决定应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完成;更换券商交易单元的决定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完成。

      (7)调整和更换交易单元所涉及到的交易单元运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基金会计应负责协助及时催缴。

      2、 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此2个交易单元与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用。本报告期内未新增或退租证券公司交易单元。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5日

      201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