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4-033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宏润建设 | 股票代码 | 002062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余夫 | 吴谷华 | ||
电话 | 021-54976007 | 021-64081888转1021,1023 | ||
传真 | 021-54976008 | 021-54976008 | ||
电子信箱 | hrir@chinahongrun.com | wuguhua@chinahongrun.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383,355,576.98 | 3,198,864,737.97 | 5.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4,427,912.00 | 76,716,932.10 | 23.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4,661,607.12 | 77,082,472.87 | 22.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27,329,336.88 | -110,647,845.67 | -466.9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0 | 2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0 | 2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9% | 3.90% | 0.5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129,181,326.31 | 12,499,871,770.57 | 5.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130,918,836.84 | 2,062,910,391.61 | 3.30%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3,338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4.93% | 353,831,138 | 质押 | 330,652,000 | |
郑宏舫 | 境内自然人 | 15.25% | 120,060,660 | 90,045,494 | 质押 | 51,800,000 |
尹芳达 | 境内自然人 | 2.42% | 19,042,110 | 14,281,582 | ||
严帮吉 | 境内自然人 | 1.66% | 13,054,047 | 6,527,024 | 质押 | 13,048,000 |
何秀永 | 境内自然人 | 1.65% | 12,956,330 | 9,717,247 | ||
施加来 | 境内自然人 | 0.75% | 5,903,036 | 5,731,218 | 质押 | 5,731,21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其他 | 0.71% | 5,559,400 | |||
蔡振华 | 境内自然人 | 0.68% | 5,355,000 | |||
赵熙逸 | 境内自然人 | 0.55% | 4,310,403 | |||
陈玉娇 | 境内自然人 | 0.42% | 3,283,35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郑宏舫、尹芳达、何秀永、施加来、蔡振华分别持有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35.64%股权、10.82%股权、8.88%股权、5.58%股权、1.38%股权。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014年上半年度,公司积极开发外地区域市场,努力拓展轨道交通及地下工程、市政路桥等政府基础设施项目,建筑业保持稳步发展。上半年公司新承接建筑施工业务超过34亿元,其中轨道交通工程占40%。公司新中标上海徐汇日月光中心上部结构、西安市地铁四号线(航天东路站—北客站)施工D4TJSG-5标、宁波澄浪桥及接线工程、宁波机场路(青林湾大桥-江北大道)快速化改造二标、宁波东部新城水乡邻里二期、武汉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十五标等重大工程项目。
(2)报告期,公司房地产业务签订普通商品房销售合同25,109.69万元,同比减少39.31%,签订保障房销售合同136,239.24万元,同比增长373.63%;公司青海光伏并网电站完成发电量1,212万度。
(3)报告期,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338,335.56万元,同比增长5.77%,其中建筑施工业务营业收入315,897.39万元,房地产业务营业收入15,836.22万元;实现合并净利润 9,442.79万元,同比增长 23.09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郑宏舫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