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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4-023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高新”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在苏州高新区科发路101号致远国际商务大厦1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实到董事8名,其中屈晓云女士授权唐燚先生出席,董事长徐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苏州高新2014年半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100%)

      2、审议通过《苏州高新2014年半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100%)

      3、审议通过《苏州高新2014年半年报全文及摘要》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100%)

      4、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100%)

      因任期满6年,李圣学先生、王则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勇先生、魏向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所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5、审议通过《关于成立苏州高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三分之二)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俞洪江、唐燚、屈晓云回避表决,具体详见《苏州高新关于成立苏州高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成立苏州高新大阳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100%)

      具体详见《苏州高新关于成立苏州高新大阳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100%)

      具体详见《苏州高新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14年修订版)》;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100%)

      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勇,男,1967年9月出生,汉族,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苏州第二电表厂主办会计,苏州东华电器成套公司财务主管,苏州仪表总厂主办会计,苏州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苏州天辰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副主任会计师,自2000年起任职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现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专长于企业的审计、评估及管理咨询工作。

      魏向东,男、1963年2月出生,汉族,教授,苏州大学历史学学士、专门史硕士,复旦大学历史地理博士,现任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旅游系主任,江苏省旅游学会副会长,苏州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副主任、旅游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旅游管理学科带头人。专长于旅游文化、旅游规划、旅游策划与咨询。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4-02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苏州高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简要内容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投集团”)等其他投资方拟共同成立苏州高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

      由于创投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苏高新集团”)之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与创投集团共同成立苏州高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作出了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

      3、交易的审批情况

      2014年8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俞洪江、唐燚、屈晓云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公司出资1.5亿元人民币,未达到公司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友明

      成立日期:2008年7月

      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

      公司主营: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投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投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策划咨询、上市策划和其他资本运作策划业务。

      经营特色:公司成立以来,逐步建立起集各类股权投资、集合服务、融资担保、科技小额贷款、科技统贷、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股权交易服务平台为一体的企业成长服务体系。目前公司已参与设立基金20多支,拥有成员企业40多家,管理资本总规模超过70亿元,累计投资项目100多个,先后投资推动了中国传动、赛轮股份、苏大维格等17家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过会。

      股权结构:国有控股,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控股65%。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与创投集团、福田金属箔粉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福田金属”)、东京盛世利租赁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东京盛世利”)共同成立苏州高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经营期限为30年,经营范围为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以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金3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1.5亿元,持股50%;创投集团出资 7,500万元,持股25%;福田金属出资1,500万元,持股5%;东京盛世利出资6,000万元,持股20%;全部为现金出资。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成立融资租赁公司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推动产业与金融有效结合,公司将以融资租赁公司为纽带,促进传统实业与金融的优势互补、强势结合,通过金融手段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借助外部优势资源,延伸产业金融链,实施合作共赢。同时,为旅游、基础设施产业搭建创新融资平台,引入更具成本优势的境外资金;通过为区域的产业提供金融服务推动区域发展,实现多方共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本公司与创投集团等其他投资者共同成立融资租赁公司之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依据本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立场,认为:

      1、程序性。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苏州高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平性。我们认为,本次提交审议的《关于成立苏州高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议案,依据了关联交易公允性原则,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4-025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苏州高新大阳山旅游开发

      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高新大阳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拟定)

      ●投资金额:5,5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苏州大阳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态旅游公司”)和苏州市通安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通安资产经营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苏州高新大阳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拟定名)(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主要负责苏州高新区大阳山旅游项目的开发和整个大阳山24.6平方公里内旅游资源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期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苏州高新大阳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苏州大阳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注册资本10亿元,股东为江苏大阳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目前经营范围为批发与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旅游项目投资开发及管理、农业多种经营、旅游用品销售,生态林建设、养护及其林业工程管理、绿化苗木经营、绿化养护管理、生态旅游开发,提供停车场管理服务,垃圾清运,道路及河道保洁和园艺技术咨询服务,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木材回收。目前总资产216,059万元,净资产为99,981万元。

      2、苏州市通安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由苏州市高新区通安镇人民政府投资建办,注册资本4,000万元,法人代表人顾雪方,经营性质为集体企业,经营范围:资产经营及相关业务。目前总资产23,792万元,净资产为6,776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苏州高新大阳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拟定名)一期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后期将据项目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分期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出资5,500万元人民币现金, 占55%股权;生态旅游公司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现金,占30%股权;通安资产经营公司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现金,占15%股权,全部为现金出资。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咨询、旅游资源开发经营、餐饮住宿经营、工程建筑施工等。

      项目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5名,按照股权比例,公司推荐3名董事,生态旅游公司推荐1名董事,通安资产经营公司推荐1名董事。项目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财务总监1名。除生态旅游公司委派1名副总经理外,其余高管主要由公司派遣专业管理人员出任。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苏州高新区大阳山项目主要负责苏州高新区大阳区域重点项目的开发以及24.6平方公里内旅游资源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主要以旅游聚集为产业支柱,共规划度假功能、乡野休闲、休闲娱乐和旅游集散四个功能区。

      五、对外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1、符合发展战略方向。成立项目公司有利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文化旅游地产的战略发展定位,优化现有产业结构,增加产业协同效应。

      2、做大区域旅游产业规模。进一步借助公司在旅游业的产业优势以及苏州乐园的品牌效应,充分利用区域的生态资源、山水资源和产业资源优势,抓住高新区打造“旅游新去处·生态高新区”的旅游品牌契机,进一步整合区域旅游资源,实施专业化、统一化管理,放大公司主业与区域发展互动效应。

      3、储备开发资源。通过旅游产业的建设与运营,以旅游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提升区域的产业集聚能力,从而为公司后续获取土地开发资源创造条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4-026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0日下午13:30

      ●股权登记日: 2014年9月3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14年9月10日 下午13:30

      2、网络投票:2014年9月10日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3、表决方式: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发路101号致远国际商务大厦18楼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需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为前提。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4年8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2014-023号《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 出席会议对象和登记办法

      (一)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3日下午15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

      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法律顾问、律师。

      (二)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个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3、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14年9月8日(9:30-11:00,14:00-16:30)前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至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人出席时需持有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发路101号致远国际商务大厦18楼

      邮政编码:215163

      联系电话:(0512) 67379025 67379026

      传 真:(0512) 67379060

      联 系 人:宋才俊、汪玮峰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2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个人)出席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该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附件二: 回 执

      截止 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上午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总提案数:2个(注:存在提案组的,组号不计入提案数量,仅计算子议案数。如:提案组1之下共有1.1-1.2共2个提案,1.00属于对该组一并表决的简化方式,但1.00不计入提案数。)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

      (三)表决意见

      议案组1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申报股数为选举权份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项个数相等的选举权总份数。如某股东持有苏州高新100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共有2名,则该股东对于独立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总数为200份的选举权份数。股东应以其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权总份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权总份数集中投给某一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人。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3日A股收市后,持有“苏州高新”的投资者,对《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如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议案组1共2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