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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49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8月15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六届二次监事会的通知》,并以快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014年8月25日上午8:30,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革胜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50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8月15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六届二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快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14年8月25日上午9:00,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肖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司2014临051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司2014临053号公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司2014临053号公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认购上海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司2014临054号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司2014临055号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14临051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11月1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670,000 股,发行价格为 6.2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7,094,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914,089.8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180,210.1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11月28日全部到位,并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2]01020254号《验资报告》审验。

    2、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以前年度已投入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累计利息收入净额2014年6月30日余额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521.912,944.1620,000.00-680.7617,732.7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8月23日和2012年12月27日分别召开了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对其进行了修订。

    2012年12月21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谷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2014年1月14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国盛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终止协议》,原存放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分别转入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谷支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账户使用。

    2014年7月2日,公司、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账号2014年半度利息收入(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余额(万元)定期存单
    金额(万元)期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1431910104001449214.322,290.10  
    143191513000000077.15 507.153个月
    1431915110000000822.88 1,522.886个月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78701010010026638837.865,830.19  
    787010100200114068  1,000.006个月
    787010100200114143  1,000.006个月
    787010100200113803  1,000.0012个月
    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谷支行10662900000005182530.133,025.93  
    1066290000000536137.94 523.466个月
    106629000000053822  1,033.0012个月
    合 计 120.2811,146.226,586.49 

    三、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高亮度超薄LED背光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目

    1、变更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13年9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3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中的4,180万元,变更用于实施“高亮度超薄LED背光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目”。本次变更后,实施地点为深圳、南昌。待本项目建设完工并验收后,公司计划以经评估后的本项目资产对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该变更公告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变更原因

    半导体照明用光源与半导体背光用光源是半导体光源应用的两个方面,在LED技术方面并不存在显著差异。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汽车车载显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产品的快速普及,LED背光源市场呈现爆炸性增长。为此,公司将LED背光源纳入“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建设范围,并将“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实施“高亮度超薄LED背光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目”。该项目变更本质上为“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通过实施“高亮度超薄LED背光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目”,有望加快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丰富公司的半导体照明光源产品结构和种类,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实现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设立协同创新公司实施半导体照明产业化项目

    1、变更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13年12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14年1月6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9,774.90万元调减为6,550万元;同时将“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6,550万元)变更为出资新设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由新公司继续实施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

    该变更公告公司于2014年1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变更原因

    (1)“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可行性报告投资预算于2010年开始编制,距今历时较长,募投项目中部分设备原来可选择的种类以及厂家较少,近两年因市场变化和新产品的不断推出,部分设备价格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降。

    (2)随着LED行业工艺技术、工艺装备等持续不断的技术改进和创新,募投项目的部分生产线建设需要的投资低于投资概算。

    (3)根据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公司通过与合作方共同出资设立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来实施公司“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能够充分争取政府资金扶持,获得国内外相关院校与企业的技术合作支持,通过利益机制和协同创新,整合利用产业链资源,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具有明显技术优势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加快公司半导体照明产业的发展和技术提升,促进LED产业发展,实现LED产业的规模效益,从而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上述两项变更募投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5,709.4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44.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73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466.0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3.47%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9,774.906,550.006,550.001,650.031,650.03-4,899.9725.19%    
    高亮度超薄LED背光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目4,180.004,180.004,180.00875.322,317.28-1,862.7255.44%2014年第四季度   
    半导体照明光源用LED器件产业化项目19,570.2419,570.2419,570.24301.70558.67-19,011.572.85%    
    功率型红外监控系统用LED外延材料、芯片及器件产业化项目21,919.6421,919.6421,919.64108.89362.24-21,557.401.65%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243.665,243.665,243.668.22577.85-4,665.8111.02%    
    合计 60,688.4457,463.5457,463.542,944.165,466.07-51,997.479.5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3、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非公开发行前拟定的研发项目随着时间的推移,技术方向和市场需求出现新的变化,目前公司正在根据新的产业发展规划,重新拟定研发项目,调整研发方向。

    后期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状况或变更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高亮度超薄LED背光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目 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 4,180.00 4,180.00875.322,317.2855.442014年第四季度   
    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由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有限公司实施)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6,550.006,550.001,650.031,650.0325.19    
    合计10,730.0010,730.002,525.353,967.31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见本报告之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52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西联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节能”)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联创节能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截至公告日,公司为联创节能提供的担保累计金额为5,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联创节能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需求,缓解其资金压力,公司拟向其提供1,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联创节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学诚;经营范围:照明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易制毒及化学危险品除外)及金属材料销售;项目的投资及咨询;能源管理平台系统集成;工业及建筑节能改造的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能源设备设施的设计、安装及销售;新型节能技术的开发、咨询;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2014年上半年联创节能实现营业收入399.88万元,2014年6月30日总资产5,636.55万元,负债677.43万元,所有者权益4,959.12万元,其中贷款为100万元。

    三、对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8月25日,不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89%;均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53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

    修订前修订后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以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一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第八十一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

    上述所称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4名。

    上述所称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修订前修订后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四十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五十九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54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认购上海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终止认购上海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概述

    公司拟出资不超过29,000万元人民币认购上海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并购基金”),鉴于上海并购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并购资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裴学龙先生为海通并购资本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认购为关联交易。该认购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本事项尚未提交股东大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认购上海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肖文、王均豪、曾智斌、伍锐、胡著平、邓又瑄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终止认购上海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原因

    公司与海通并购资本及其他投资者积极推进基金设立相关工作,但鉴于上海并购基金设立的时间窗口较短,公司与其他投资者在出资时点方面未达成一致,为不影响上海并购基金设立进程,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认购上海并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行为,不再参与上海并购基金。

    三、终止认购上海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目前公司尚未就本次认购行为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或协议,亦未注入资金,因此,终止认购上海并购基金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函。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4临055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收购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1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终止收购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10%股权的概述

    公司拟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协议方式收购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商联合”)所持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并购资本”)10%股权,鉴于赣商联合为本公司间接控投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收购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肖文、王均豪、曾智斌、伍锐、胡著平、邓又瑄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终止收购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10%股权的原因

    按照各方约定,海通并购资本作为上海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并购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GP),其股东必须同时出资认购上海并购基金份额,成为上海并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人(LP)。因公司终止实施认购上海并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行为,不再参与上海并购基金。由此,公司终止实施收购赣商联合所持海通并购资本10%股权的收购行为。

    三、终止收购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10%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目前公司尚未与赣商联合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或协议,亦未就收购行为注入资金,因此,终止收购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函。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