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8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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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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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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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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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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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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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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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8月23日至2014年6月30日)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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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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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23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3.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10%,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18%。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注册资本1.2亿元,旗下设有北京、广州、上海分公司和香港子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易方达秉承“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宗旨,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运作和团队合作实现持续稳健增长”的经营理念,以严格的管理、规范的运作和良好的投资业绩,赢得市场认可。2004年10月,易方达取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5年8月,易方达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7年12月,易方达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2008年2月,易方达获得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截至2014年6月30日,易方达旗下共管理57只开放式基金、1只封闭式基金和多个全国社保基金资产组合、企业年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总规模近2400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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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5次,为纯被动指数基金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上半年,宏观经济呈现先抑后扬的态势,一季度各项数据均呈现经济增速放缓。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出现回落,说明政府稳增长措施的效果没有体现;但房地产投资增速降幅较小。进出口数据受到春节因素影响出现较大波动,但总体仍体现外需拉动作用有限。重要的先行指标PMI体现出旺季不旺的特征,企业增加库存的动力不足,新订单和生产指数表现不佳,经济反弹的动力持续衰减。通胀指数继续维持低位运行的局面,通胀压力较轻。进入二季度,部分数据呈现经济增速下行趋势有所企稳。地产投资增速出现加速下滑,但政府的基建投资增长有所对冲,固定资产投资下降幅度较小,显示政府稳增长措施产生一定效果;出口增速出现反弹,显示外需有所好转;重要的先行指标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在低位有所企稳,PMI指标则小幅回升。尽管企业增加库存的动力不足,但新订单和生产指数表现较好,显示微观企业信心有所恢复。人民币贷款尤其是中长期贷款也出现回升,M2增速继续小幅回升。通胀继续维持低位运行的局面,通胀压力较轻。
债券市场在一月初企稳,并逐步反弹,利率和短久期产品领涨;但是市场配置需求不足,且供给大幅增加,利率债在三月份出现较大幅度下跌。高收益债受到信用事件的冲击也出现较大调整,收益率大幅上升;信用债中高等级、短久期品种和城投表现相对较好。四月份开始,债券市场总体表现为单边上行格局,基于对经济基本面的悲观预期,以及相对宽松的资金面的配合,市场收益率在长端利率债引领下持续下行。高等级信用债和城投债也表现较好。六月份,出于对政府稳增长政策和资金面的担心,市场情绪趋于谨慎,市场收益率在6月下旬小幅回升。
本基金在一季度在市场上涨过程逐步减持了部分流动性不好的品种,增持短久期信用债替代到期存款,并大幅提升组合杠杆,利用较低的资金成本提升组合收益,维持高杠杆、短久期的策略。在5月下旬逐渐降低组合杠杆,6月中逐步增持短久期城投和短融品种,维持较短的债券久期和相对较高的组合杠杆,以获取持有期收益为主要目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6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42%;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1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7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基本面数据看,宏观经济在二季度出现企稳回升的迹象,政府的“微刺激”措施产生了一定效果,经济的下滑趋势出现放缓。但是从政府的表态来看,可以感觉到各部委之间对于宏观调控的思路和逻辑存在较大分歧,政策力度的加码存在一定阻力和不确定性。同时我们也认为,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较重,采取传统的大规模刺激措施的政策空间也不大,且政策效果很可能低于预期。从央行的态度看,至少在短期,央行不太可能转变其政策逻辑,货币政策大规模放松的可能性也较小。从央行近期的操作来看,货币政策会继续维持相对的宽松,资金面可能在长期表现宽松,但存在出现时点性冲击的风险。
受到基本面和相对宽松资金面配合,债券市场总体风险较小,收益率存在继续下行的可能。但是受到偏高的央行回购利率的制约,短端下行存在一定阻力,除非出现降准、降息等较大的政策利好刺激,利率债尤其是长久期利率债收益率向下突破的空间有限。短期来看,在收益率已经下行较多、而政策利好迟迟不能兑现的情况下,市场收益率存在反弹的可能。未来的债券投资的总体策略仍以获取持有期收益为主,维持较短的组合久期和相对较高的杠杆。如果市场收益率出现上行,我们将根据市场情况将短融替换成中等期限信用债。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营运总监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研究部、固定收益总部、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A: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C: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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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8月23日,2013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3年8月23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1.061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1.056元;基金份额总额432,351,981.89份,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A类基金份额总额378,955,535.99份,C类基金份额总额53,396,445.9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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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8月23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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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8月23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叶俊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优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582号《关于核准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2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018,679,180.58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10,588.6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6.4.6 税项
6.4.6.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6.4.6.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6.4.6.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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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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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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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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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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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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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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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相关的费用按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支付。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A
无。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C
无。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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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72,558,877.15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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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23,999,933.80元,于2014年7月1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188,715,157.90 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543,991,000.00 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2013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160,793,324.29元,第二层级267,473,0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等交易不活跃情况、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于上述事项影响期间不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或第三层级。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期初金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级的金融工具(2013年期初:同);本基金本期净转入/(转出)第三层级0.00元(2013年度:无)。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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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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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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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票。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2014年2月7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尹东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职务。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a)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新增和减少交易单元。
b)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 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 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c) 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基金简称 |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00147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8月23日 |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432,351,981.89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A |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0147 | 000148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 378,955,535.99份 | 53,396,445.90份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高等级信用债券,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采取积极管理的投资策略,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确定和动态调整高等级信用债券、中低等级信用债券、利率债券和银行存款等资产类别的配置比例;自上而下地决定债券组合久期及类属配置;同时在严谨深入的信用分析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地精选个券,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高信用等级债券财富指数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张南 | 田青 |
联系电话 | 020-38797888 | 010-67595096 | |
电子邮箱 | csc@efunds.com.cn | tianqing1.zh@ccb.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881 8088 | 010-67595096 | |
传真 | 020-38799488 | 010-66275853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efunds.com.cn |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3楼 |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A |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C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3,062,696.10 | 1,078,528.23 |
本期利润 | 8,564,431.53 | 3,298,570.59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557 | 0.0570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6.42% | 6.13% |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 | |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A |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C |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374 | 0.0327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401,899,436.43 | 56,378,278.67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61 | 1.056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0.57% | 0.09% | 0.83% | 0.05% | -0.26% | 0.04% |
过去三个月 | 3.82% | 0.08% | 3.07% | 0.05% | 0.75% | 0.03% |
过去六个月 | 6.42% | 0.09% | 5.75% | 0.06% | 0.67% | 0.03% |
过去一年 | - | - | - |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6.10% | 0.09% | 5.18% | 0.06% | 0.92% | 0.03%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0.48% | 0.09% | 0.83% | 0.05% | -0.35% | 0.04% |
过去三个月 | 3.63% | 0.09% | 3.07% | 0.05% | 0.56% | 0.04% |
过去六个月 | 6.13% | 0.10% | 5.75% | 0.06% | 0.38% | 0.04% |
过去一年 | - | - | - |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5.60% | 0.09% | 5.18% | 0.06% | 0.42% | 0.03%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张磊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3-08-23 | - | 8年 | 硕士研究生,曾任泰康人寿保险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投资经理,新华资产管理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 |
资产 | 本期末 2014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
资产: | ||
银行存款 | 1,251,416.29 | 101,211,773.43 |
结算备付金 | 8,021,175.12 | 4,858,269.35 |
存出保证金 | 5,318.10 | 12,758.8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32,706,157.90 | 428,266,324.29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
基金投资 | - | - |
债券投资 | 732,706,157.90 | 428,266,324.29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贵金属投资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927,205.59 |
应收利息 | 15,450,748.52 | 7,644,886.03 |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2,880,193.33 | 2,390.0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 760,315,009.26 | 542,923,607.5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4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296,558,810.95 | 229,599,450.7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046,673.15 | 19,632.76 |
应付赎回款 | 3,877,488.55 | 3,991,172.03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193,982.08 | 212,627.51 |
应付托管费 | 55,423.42 | 60,750.70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23,900.17 | 33,714.52 |
应付交易费用 | 12,369.69 | 13,439.95 |
应交税费 | - | - |
应付利息 | 72,446.55 | 43,397.35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196,199.60 | 167,447.57 |
负债合计 | 302,037,294.16 | 234,141,633.09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432,351,981.89 | 309,966,085.67 |
未分配利润 | 25,925,733.21 | -1,184,111.1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58,277,715.10 | 308,781,974.4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60,315,009.26 | 542,923,607.58 |
项目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一、收入 | 16,065,663.51 |
1.利息收入 | 10,050,963.43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748,237.16 |
债券利息收入 | 9,277,711.31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25,014.96 |
其他利息收入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1,826,024.28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 -1,826,024.28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股利收益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721,777.79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118,946.57 |
减:二、费用 | 4,202,661.39 |
1.管理人报酬 | 761,373.82 |
2.托管费 | 217,535.34 |
3.销售服务费 | 118,889.39 |
4.交易费用 | 8,679.42 |
5.利息支出 | 2,863,048.06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2,863,048.06 |
6.其他费用 | 233,135.36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863,002.12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863,002.12 |
项目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309,966,085.67 | -1,184,111.18 | 308,781,974.49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1,863,002.12 | 11,863,002.12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22,385,896.22 | 15,246,842.27 | 137,632,738.49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410,124,043.77 | 22,138,119.51 | 432,262,163.28 |
2.基金赎回款 | -287,738,147.55 | -6,891,277.24 | -294,629,424.79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432,351,981.89 | 25,925,733.21 | 458,277,715.10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广发证券 | 28,207,590.49 | 22.92%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广发证券 | 8,289,205,000.00 | 100.00% |
项目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761,373.82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366,223.79 |
项目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217,535.34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A |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C | 合计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13,349.22 | 13,349.22 |
中国建设银行 | - | 95,511.83 | 95,511.83 |
广发证券 | - | 12.35 | 12.35 |
合计 | - | 108,873.40 | 108,873.40 |
项目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A |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C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217,505,660.34 |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217,505,660.34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57.40% |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建设银行 | 1,251,416.29 | 14,542.03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回购到期日 | 期末估值单价 | 数量(张) | 期末估值总额 |
041453052 | 14宁城建CP002 | 2014-07-01 | 100.42 | 40,000 | 4,016,800.00 |
101458005 | 14淮北矿MTN001 | 2014-07-01 | 100.84 | 300,000 | 30,252,000.00 |
1180165 | 11佛山公控债 | 2014-07-01 | 105.87 | 200,000 | 21,174,000.00 |
1182323 | 11甘公投MTN2 | 2014-07-01 | 102.37 | 130,000 | 13,308,100.00 |
140213 | 14国开13 | 2014-07-01 | 99.82 | 220,000 | 21,960,400.00 |
041456011 | 14穗地铁CP002 | 2014-07-02 | 100.63 | 300,000 | 30,189,000.00 |
041464036 | 14张资产CP001 | 2014-07-02 | 100.26 | 70,000 | 7,018,200.00 |
1182060 | 11包钢MTN1 | 2014-07-02 | 100.81 | 30,000 | 3,024,300.00 |
1280365 | 12并高铁债 | 2014-07-02 | 100.93 | 300,000 | 30,279,000.00 |
1282178 | 12包钢集MTN1 | 2014-07-02 | 97.09 | 200,000 | 19,418,000.00 |
合计 | 1,790,000 | 180,639,800.00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732,706,157.90 | 96.37 |
其中:债券 | 732,706,157.90 | 96.37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9,272,591.41 | 1.22 |
7 | 其他各项资产 | 18,336,259.95 | 2.41 |
8 | 合计 | 760,315,009.26 | 100.00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29,946,000.00 | 6.53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29,946,000.00 | 6.53 | |
4 | 企业债券 | 301,515,157.90 | 65.79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251,231,000.00 | 54.82 |
6 | 中期票据 | 150,014,000.00 | 32.73 |
7 | 可转债 | - | -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732,706,157.90 | 159.88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22607 | 12渝地产 | 350,000 | 36,333,500.00 | 7.93 |
2 | 1280365 | 12并高铁债 | 300,000 | 30,279,000.00 | 6.61 |
3 | 101458005 | 14淮北矿MTN001 | 300,000 | 30,252,000.00 | 6.60 |
4 | 041456011 | 14穗地铁CP002 | 300,000 | 30,189,000.00 | 6.59 |
5 | 041453052 | 14宁城建CP002 | 300,000 | 30,126,000.00 | 6.57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5,318.10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5,450,748.52 |
5 | 应收申购款 | 2,880,193.33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8,336,259.95 |
份额级别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A | 1,313 | 288,618.08 | 226,956,511.00 | 59.89% | 151,999,024.99 | 40.11% |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C | 696 | 76,719.03 | 0.00 | 0.00% | 53,396,445.90 | 100.00% |
合计 | 2,009 | 215,207.56 | 226,956,511.00 | 52.49% | 205,395,470.89 | 47.51% |
项目 | 份额级别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A | 99.60 | 0.0000% |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C | 98.33 | 0.0002% | |
合计 | 197.93 | 0.0000% |
项目 | 份额级别 |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A | 0 |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C | 0 | |
合计 | 0 | |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A | 0 |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C | 0 | |
合计 | 0 |
项目 |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A |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C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8月23日)基金份额总额 | 446,251,828.84 | 572,427,351.74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228,472,824.50 | 81,493,261.17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339,684,706.98 | 70,439,336.79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189,201,995.49 | 98,536,152.06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378,955,535.99 | 53,396,445.90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
招商证券 | 1 | - | - | - | - | - |
中信建投 | 1 | - | - | - | - | - |
中投证券 | 1 | - | - | - | - | - |
安信证券 | 1 | - | - | - | - | - |
广发证券 | 2 | - | - | - | - | - |
兴业证券 | 1 | - | - | - | - | - |
国海证券 | 1 | - | - | - | - | - |
长城证券 | 1 | - | - | - | - | - |
西南证券 | 1 | - | - | - | - | - |
平安证券 | 1 | - | - | - | - | - |
银河证券 | 1 | - | - | - | - | - |
国泰君安 | 1 | - | - | - | - | - |
国信证券 | 1 | - | - | - | -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 |
招商证券 | 5,921,014.53 | 4.81% | - | - | - | - |
广发证券 | 28,207,590.49 | 22.92% | 8,289,205,000.00 | 100.00% | - | - |
长城证券 | 88,960,946.30 | 72.27% | - | - | - | - |
201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